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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女主播在直播平台实施诈骗 东莞第三法院开审51名涉案人

来源:新快报     2021年10月29日        版次:G07    作者:杨英杰

  新快报讯 记者杨英杰报道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集中审理了五宗分别在广州番禺、从化、中山、珠海等地利用女主播在“花羽直播”等平台实施网络诈骗的团伙案件,涉及被告人51名、诈骗金额约243万元。

  据公诉机关指控,吴某飞(另案处理)在珠海成立某文化公司,出资租用场地,购买电脑、手机等设备,分别在中山和珠海设立两个办公点,聘请蔡某涛、陈某珍、程某麒等被告人利用“花羽直播”和“酷秀直播”APP平台,以充值刷礼物的方式实施电信交友诈骗。

  2021年4月15日,在省公安厅的大力支持和协调下,东莞市公安局组织刑警支队、网警支队、虎门分局等共400名警力在广州、珠海、东莞、惠州、中山、汕头6市以及辽宁省大连市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捣毁涉嫌诈骗窝点17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65名,缴获涉案电脑177台、涉案电话320部,以及培训手册、话术、账本等涉案资料一批。这也是东莞警方目前侦破的涉案人数最多的直播交友类电信诈骗案件。

  该系列案被害人遍布全国各地,案件呈现出团伙人员分工明确、诈骗手段多样化、骗术话本精细化等特征,团伙人员分工为前端业务员(聊手)、女主播(引流)、后端业务员(引诱打赏),诈骗成功后按比例结算。前端业务员实施“三天话术”假装是女主播与被害人在微信聊天,通过“话术”让被害人误以为双方可以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后让被害人通过直播平台看“女主播”的直播,再由后端业务员对前端业务员引流过来的被害人,继续假装主播的身份,以家人生病、需要考核、家人赌博等理由,让被害人在直播平台打赏“女主播”,过程中女主播帮忙接听微信语音或视频以便进一步获取被害人的信任,被害人进而在平台充值打赏,被告人等人继而提现获利。

  据悉,本案被告人大多以网络招聘的形式进入公司,其中一部分人还是在校学生。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被告人都当庭表示了忏悔。案件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