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向华(广东省书法家协会会员) 书法艺术,是中国传统艺术之一,是中国特有的一种特殊艺术门类。关于书法艺术的定义,目前有许多种表述。基本包含的定义我认为是,按照文字特点及其涵义,以其书体笔法、结构和章法等,利用笔墨产生汉字笔画线条,表达某种意思、抒发某种情绪的艺术形式。书法艺术能使每一个汉字通过书家的挥洒,栩栩如生地跃然纸上,使汉字及其内容达到活化、美化和艺术化。 就书法艺术,当今出现了不少的讨论和争议,对此,本人的一些不成熟观点和看法是: 我不赞成把书法作为一种“纯艺术”来看待、表述和分类。因为书法与其他艺术相比有其特殊性,把书法当作纯艺术,背离了中国书法的根本,也背离了中国文化的历史。 有的人认为书法是“线条艺术”,我觉得只是由于汉字存在线条,可以说书法“像”线条艺术,而不能说书法“是”线条艺术。 书法艺术应根植于汉字的结构,应尊重汉字的固有和独特形体。书法的创新、造型的变化,也应基于汉字的“形”而变化,不能只强调和过于强调书者的“神”的表达。 当前,一些“前卫”的书家书法作品,往往把汉字随意肢解开来,写胡乱独创的字、臆造的字,写不断重叠和任意重叠的字。我认为他们在“试验水墨效果”和“乱写乱画”的同时,有点在挑战汉字和书法的“底线”了,这类书法,我看难以“流行”,也不宜“推广”。 这种书法作品形式,若作为中国文字书法,百分之百的概率会被淘汰,若作为试验性水墨艺术效果,倒也未尝不可。现代人,当然应有创新精神,更可以尝试和突破,但在守成传统的基础上,如何创新,这就需要掌握一个“度”了。 至于“吼书”“脚书““口书”等现象,我觉得,这纯粹是个人的行为和习惯,当然似乎也有书者刻意“吸引眼球”和“哗众取宠”的倾向,但这也没什么大惊小怪的,亦无需对此作什么褒贬。同时,我认为这些行为方式,应该不属书法艺术范围。 还有是“丑书”与“美书”的讨论,我认为书法作品中的所谓美与丑,没有严格的界定标准。另外,每个人的感觉和认知存在一定的差异。这应该是属于审美观的范畴。这些作品,与上述挑战汉字和书法底线的有着原则上的区别。 书法艺术与作品中的内在因素,如文字的意思、书写的内容等密不可分。成功的艺术作品都是内容与形式的完美统一,一件好的书法艺术作品,往往是作者感情、气质、修养的流露,能够将作者的精神表现出来,并给观众一定的感染力,能够让观众得到共鸣。 书法艺术严格来说应该是在汉字书写中采用点、线、面等相对抽象的符号来刻画其根本特征。我比较接受在汉字基本特征和结构之上,对其进行提炼、概括和加工,甚至有些夸张变形,来追求它的神似,以及书者的情感。 ■收藏周刊记者 陈福香 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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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新闻
书法艺术不能脱离汉字
来源:新快报
2021年12月05日
版次:A15
作者:李向华 陈福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