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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消委会举办2022年“3·15”信息通报会 同比增长近3倍,创历年新高,主要集中在食品、保健品、手机及通信等领域 ■采写:新快报记者 王彤 通讯员 粤消宣 3月13日,广东省消委会举办2022年“3·15”信息通报会。会上发布了《2021年度广东消委会系统消费投诉分析报告》以及消费维权典型案例。2021年,广东全省各级消委会处理投诉38万多件,总量继续居全国首位。套路之下,消费者提出惩罚性赔偿诉求的越来越多,全年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获得加倍赔偿金额127.32万元,同比增长近3倍。 广东投诉总量继续居全国首位 广东省消委会秘书长杨淑娜在会上介绍,2021年,广东全省各级消委会共接待消费者来访和咨询约12.46万人次,处理消费者投诉384015件,同比下降2.6%,但总量仍占全国消协的36.75%,居全国首位。此外,消委会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3.63亿元,同比增长12.33%,占全国总数的23.95%,同样居全国首位。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投诉489件,加倍赔偿金额约127.32万元。全省消委会收到锦旗和表扬信138面/封。 杨淑娜指出,究其原因,消费投诉量与区域人口、经济总量、消费活跃度、社会维权意识正相关,广东作为经济强省,2021年生产总值达12.4万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4万亿元,多年领跑全国;加上消费人口全国第一,社会法制化程度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强等因素,导致消费投诉量居高不下,居于全国首位。 值得一提的是,全年消费者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获得加倍赔偿金额127.32万元,比2020年大幅增加近93万元,同比增长近3倍,创历年新高,占全国总额的10.78%。消费者获得加倍赔偿的消费领域主要集中在食品、保健品、手机及通信等。究其原因,随着普法宣传,消费者的法制意识、维权认知不断提升,对加倍赔偿等法律条款熟知度和掌握度不断提高,在消费纠纷中提出惩罚性赔偿诉求越来越多。 从投诉区域分布来看,省内9个大湾区城市消费投诉量占全省的95.86%,有36.81万件,其中广州、深圳两市有346709件,占全省总量90.29%。类似情况已持续多年,反映在消费中我省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协调情况仍然突出。与此同时,部分地区投诉量变化明显,上升速度较快的是汕尾、韶关和茂名,其中汕尾同比增长76倍多,达到5640件,其余两市同比增长1.61倍和1.05倍;下降速度较快的是汕头、河源和中山。 互联网服务类投诉居高不下 投诉热点难点中,教育培训消费问题突出,2021年投诉量达42568件,同比上升52.25%,占投诉总量的11.08%,是全年投诉量增长最多的消费领域。此外,美容消费纠纷也与日俱增。2021年,全省涉及美容美发类的消费投诉有12423件,占生活服务类投诉的27.28%,其中医学类美容投诉有2242件。 在服务类投诉中,互联网服务、生活社会服务、教育培训服务、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电信服务投诉量居前五位。互联网服务类投诉已连续多年位列第一,其中经营性互联网服务投诉共65276件,占互联网服务投诉总量的64.67%,网络游戏封号、充值等问题是主要原因。 2021年度广东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案例1 培训中心“跑路” 集体诉讼获成功 2020年11月以来,位于佛山一广场的培训中心以校区电路检修等为由通知暂不开课,及后消费者发现该培训中心已大门紧锁,门口张贴拖欠租金的通知。大部分消费者缴费后只上了一两节体验课,有的消费者甚至一节课也没上。在多次联系无果后,消费者陆续投诉至佛山市消委会。2021年3月,佛山市消委会支持消费者对该公司提起诉讼。5月,人民法院判决解除消费者与被诉方的教育培训合同关系,被诉方向消费者退还剩余培训费,股东林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消费者胜诉。该起案例是全国首宗消委会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案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 ●案例2 精装房变毛坯房 纠缠多年终于调解成功 张先生于2016年在惠州市惠阳区某楼盘购买了一套送精装修的商品房。2018年收楼时,张先生发现房屋并非精装房而是毛坯房,且存在户型与样板房不符等问题,因此拒绝办理收楼手续。由于双方分歧较大,纠纷始终无法解决。2021年,张先生向省消委会求助。消委会组织开展调解,最终经惠州市消委会组织惠阳区市场监管局、惠阳区消委会,协调惠阳区住建局质检站、惠州市房产协会、律师等各方力量参与,双方逐步缩小分歧对抗,达成了和解。 广东省消委会建议,消费者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要特别注意开发商在样板间的文字提示,是否注明“样板房非实际交付标准”等字样,并向销售人员了解确认房屋的实际交付标准再决定是否购买;如销售人员口头承诺实际交付的房屋是与样板房一致的,购房者可以通过录音、录像、拍照等方式将协商过程及样板房的原貌固定下来,并要求开发商在书面合同中明确载明交楼标准和相应的违约责任。 ●案例3 社区团购不发货还不退款 “霸王条款”要改 2021年1月,深圳市消委会共收到45宗关于社区团购的投诉。消费者反映在一社区团购APP购买货品,商家未在约定时间内发出货品,联系客服后被告知商品缺货需要等待,但此后消费者仍迟迟未收到货品,申请退款遭拒,被告知“下单超出七天的订单不予退款,只能赔偿3元代金券”。经调查,深圳市消委会发现该团购APP下属某平台经济头部企业,造成投诉的原因是平台工作人员未及时做好产品上下架管理工作,导致商品缺货后仍在线上售卖,最终引发大量投诉。消委会调解员要求该商家立即查漏补缺,及时与消费者沟通具体诉求,根据消费者的要求尽快发货或退费补偿,最终成功化解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