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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右任“标准草书”的时代局限

来源:新快报     2022年07月24日        版次:A15    作者:陈福香

     ■于右任书法

  ■高朝东(广东省书法评论家协会会员)

  1932年,民国书法家于右任发起成立草书研究社并创办《草书月刊》。他将推广标准草书“易识、易写、准确、美丽”的原则用于实践,系统整理历代草书,从名家草书中选出符合标准的字,集成《标准草书草圣千文》,并总结出有关书体与草书相对应的规律性符号,解决了草书产生与准确书写的关键问题,竖起了中国书法艺术史上公认的里程碑。遗憾的是,标准草书自推广以来,人们并没有普遍接受“标准草书”,就连书法界人士习此也少。

  除了众所周知的原因之外,我认为,于右任的标准草书还存在着一定的时代局限性。他的《标准草书草圣千文》于1936年定稿,1952年在中国台湾修改定稿,没有融入现行的汉字简化形式。汉字简化是中国文字改革的三大任务之一。1955年1月7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和教育部联合发布《汉字简化方案(草案)》。1956年1月28日,国务院通过并公布了《汉字简化方案》。1964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出版《简化字总表》,列入总表的简化字共计2238个,简化偏旁14个。1977年12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公布了《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曾一度试用。1981年11月开始对上述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工作。经国务院审定公布后,被群众接受。但是,港澳台仍然没有与大陆同步使用简化字,这就使于右任的标准草书陷入了时代的局限性。

  我认为,要使草书成为“易识、易写、准确、美丽”的实用的标准化字体,就必须结合汉字现行的简化形式来规范草书。有很多现行的简化字都是由原来的草书和异体字演变而来。那么,标准的草书就很有必要融入现行的简化字,不必再用繁体草书作为现行的草书标准。这样就会更加实用“易识、易写”,更加适合现代审美“准确、美丽”。

  从汉字发展创新的角度来看,于右任无疑是一位先行者。他的标准草书,广被赞誉,称其“实用标准、规范有法”,称赞于右任此举是“近代书法史在革新发展上的一次划时代的壮举”。但是,这种标准草书是对草书艺术个性展示的一种人为禁锢,此举大大降低了草书艺术的欣赏价值,是违反艺术发展规律的行为。在客观效果上,我们不得不承认,于右任提倡推广的标准草书在普及推广方面、在被广泛接受方面是不成功的。尽管他为此做了很多工作,标准草书也曾经轰动一时,引来很多讨论和关注,但之后就少有人提及。在当今众多的书法爱好者中,以标准草书为范本学习草书者是少之又少。在中国书协举办的各类书展入选作品中,学他者更是难觅踪迹。这不得不说是一大遗憾。

  其实,我们回看历史上的每一次汉字书体的变革,都是时代发展所推动的,演变都是在处于有强烈需求的节点关口时发生的,所以对汉字的改造革新往往为人所接受,也容易成功。但时代在发展,汉字所处的社会背景也完全不同。于右任改良草书时,人们对草书的实用性需求并不强烈,而对草书的艺术欣赏性的要求反倒越来越高,对艺术个性的展示反倒越来越欣赏。这在某种程度上就注定了于右任实用性草书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