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麦婉诗 通讯员穗医保宣 穗税务宣报道 记者从广州市医保局获悉,9月1日起,广州市将正式启动2023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征缴期将持续至2022年12月20日。市医保中心提醒各位市民,除符合中途参保条件的情况外,因个人原因未按时缴纳的,2023年度中途不予补缴,请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据悉,本次参保缴费范围包括:一是广州行政区域内的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及科研院所等院校、中小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二是具有广州户籍且未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的非在校学生)、灵活就业人员、非从业人员以及老年居民;三是在穗居住的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或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持有人的未就业配偶及子女、持有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及已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以下简称其他非本市户籍人员)。 对于已经参加了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系统将自动为市民续保。如果市民是首次在广州市参保,或是之前已办理停保手续,那么需要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 记者了解到,2023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金额有所调整,其中,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398元/人,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920元;其他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528元/人,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790元。 近年来,广州市通过降低参保人住院起付标准以及提高住院报销比例等方式,持续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水平。据了解,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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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广州城乡居民医保开始缴费
来源:新快报
2022年09月01日
版次:A06
作者:麦婉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