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院等8部门联合签署文件 新快报讯 记者高京 通讯员张静怡 任慧星报道 日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会同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7个部门联合印发文件,就涉破产企业工商登记、信用修复和信息公示、不动产事务、金融事务、住房公积金等事务办理形成四项改革文件,这标志着《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中关于破产企业的多项部署要求得到落地实施,标志着广州破产便利化改革举措进一步深化,广州地区破产工作协作机制再上新台阶。 其中,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破产企业涉住房公积金事务办理的实施意见(试行)》。 据悉,实施意见提出了15条具体举措,明确涉公积金事务办理路径,简化办理环节手续,提升办理质效。 要明确涉住房公积金的债权性质。对于破产企业欠缴的住房公积金,依法按照职工债权性质清偿。对于公积金中心对破产企业作出的罚款,依法按照惩罚性债权处理。 优化涉公积金事务办理流程。简化管理人涉公积金事务办理流程和办理材料,明确公积金中心答复期限,并及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便捷职工债权核查,公积金中心及时在官网公示破产企业管理人信息,便于职工债权人及时主张权利。 建立全流程线上办事机制,实现住房公积金债权查询、申报、公示、复核、退款、分配等破产涉住房公积金事务全流程线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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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破产便利化改革举措 破产工作协作机制再上新台阶
来源:新快报
2022年12月30日
版次:A05
作者:高京 张静怡 任慧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