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全面启动 近日,记者从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广州市南沙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规划(2022-2035年)》(下称《规划》)正式印发实施,标志南沙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全面启动。 ■新快报记者 毛毛雨 通讯员 穗环宣 “37+1”项指标确定建设“路线图”和“任务书” 据了解,“支持南沙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已纳入广东省高质量城市发展工作专班工作方案以及市、区两级贯彻落实《南沙方案》重点任务清单。南沙区组织人员深入区各有关部门开展调研,前后历时9个多月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规划》编制。 《规划》结合南沙作为连接珠江口岸城市群和港澳地区重要枢纽性节点的特点,立足“国际化滨海新城品质区、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区、高质量城乡融合发展区、历史文化名城新品牌区”四大战略定位,以2021年为基准年,划分近期和中远期两个阶段,力争2035年前全面建成“生态良好、生活宜居、社会文明、绿色发展、文化繁荣”的美丽南沙典范,将南沙区打造为高质量发展的美丽城区,全面建成现代化中等规模生态城区和绿色发展示范区。 《规划》对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科学设置“37+1”项指标,即包括37项国家考核指标和创新性提出的1项南沙特色指标——生态总师管理模式。此外,《规划》从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等六个领域统筹谋划重点任务和工程项目,为“十四五”乃至更长时间内推进南沙区生态文明建设确定“路线图”和“任务书”。 推进红树林生态修复和南沙“美丽海岸”保护建设 《规划》明确了生态环保与高质量发展共进的南沙特色发展路径,全方位推动南沙区生态文明建设走上新台阶。其中,从生态文明建设制度考核等五大方面,健全现代化的环境治理、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市场体系,深化社会参与监管制度,充分发挥南沙在绿色生态总师管理模式、绿色金融、粤港澳清洁生产审核团体标准、公益诉讼环境多元修复机制等制度创新优势。 《规划》指出,要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应对气候变化适应能力、大气污染治理与管控能力,统筹推进水环境治理与安全,强化土壤污染监管与安全利用,推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加强声环境治理与污染防控。此外,全面开展生态保护与生态修复,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推进红树林生态修复。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多部门协同执法机制,不断提升监管执法水平与风险防范能力。 同时,优化生态空间格局。优化国土空间布局,依托南沙近海低岭、基围湿地、岭南水乡、温润气候的自然基质,打好城市空间、品质空间和特色景观“三张组合牌”,建设高水平城市花园及特色生态相融合的岭南水乡格局。打造“一城四区”城市发展空间格局,扎实推进南沙“美丽海岸”保护与建设,提升亲海空间品质,构建生态保护屏障,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海湿地一体化保护。 打造宜居生态生活 加快城区更新升级改造 《规划》明确,发展绿色生态经济,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打造数字生态多元化发展格局,做好产业空间布局和要素保障,打造新型数字生态城区。推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布局,紧跟数字经济新时代发展步伐。守住绿水青山发展低碳化经济,构建园区循环低碳产业体系,搭建低碳发展平台,助力实现“碳中和”目标。加快构建科技创新平台,建立重点行业“链长制”。 《规划》还要求,打造宜居生态生活。打造绿色生态生活城区,建设形态多样的绿化空间、特色碧道廊以及海绵城市。加快城区更新升级改造,加快城中村综合改造,盘活旧厂房加速园区升级建设。优化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农村污染治理与监管。同时,培育特色生态文化。结合辖区文化资源、生态资源创新培育生态文化特色品牌,全力打响南沙文化品牌,打造大湾区特色旅游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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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争2035年前全面建成美丽南沙典范
来源:新快报
2023年04月06日
版次:A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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