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黄闻禹报道 近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认定条件及程序、救助供养标准、动态管理等工作内容。 根据《通知》,广州市特困人员认定条件及程序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实施,将广州市户籍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 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 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形式分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区民政部门在特困人员签订供养意愿书之日起1个月内,为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落实集中供养服务。对生活不能自理且自愿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在签订供养意愿书时同步签订分散供养协议。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两部分。其中,基本生活标准按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且不低于所在区现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确定。记者了解到,根据《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我市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及相关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目前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1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96元。 照料护理标准根据特困人员的生活自理能力类别,分为三个档次,其中全自理、半自理(半失能)和全护理(失能)特困人员的月人均照料护理标准分别按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2%、30%、60%确定。
-
即时新闻
广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196元
来源:新快报
2023年04月12日
版次:A04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