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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大气生态环境 赔钱异地替代修复

来源:新快报     2023年07月04日        版次:A04    作者:

  广州处理首例案件,企业投入6万多元在华南国家植物园进行补植复绿

  新快报讯 记者毛毛雨 通讯员穗环宣报道 新快报记者7月3日获悉,广州市首例大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异地替代修复近日在华南国家植物园实施。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与华南国家植物园共建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生态修复科普示范基地随之建成,对公众开放。

  据了解,2022年7月,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天河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天河区某公司在进行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时,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执法人员向该公司宣讲了相关规定,指引其积极落实整改。

  2023年3月15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与该公司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约定该公司除承担鉴定评估费用外,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在原地修复,将以异地替代修复方式投入6.7万余元(生态环境损害价值量化赔偿数额)在华南国家植物园内进行补植复绿。

  经协商,双方达成共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生态修复科普示范基地的意向,并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科普示范基地位于华南国家植物园内的抗污染植物示范区,总体规划面积约1400平方米,围绕生态修复、绿色种植的理念设有四大分区,分别为“抗大气污染气体植物区”“抗粉尘植物区”“重金属耐受或富集植物区”和“水土保持植物区”,从多方面展示不同植物对修复大气、土壤和水污染的效果。

  据介绍,“抗大气污染植物区”种植有鸡蛋花、含笑、九里香、米兰、变叶木等植物,对大气中的二氧化硫、氯气、氯化氢和氟化氢等气体有较高吸收或降解能力。

  “抗粉尘植物区”种植有夹竹桃、木槿、粉纸扇、红花檵木、鹅掌藤等植物,能够吸附空气中的细微粉尘;“重金属耐受或富集植物区”种植有桂花、山茶、锦绣杜鹃、肾蕨、鸢尾和风车草等植物,对土壤中的Pb(铅)、Zn(锌)、Mn(锰)、Cu(铜)和Co(钴)等重金属污染物有着较强的耐受性或富集能力。

  “水土保持植物区”种植有花叶艳山姜、朱蕉和凤仙等植物,可有效截留雨水,实现良好的水土保持效果。科普示范基地植物以组团式方式布置,形成色彩丰富、高低错落、疏密有致的景观效果,既有生态修复、固碳增汇效果,又具展览示范、警示教育作用。经初步估算,此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异地替代修复,每年固碳量将达0.2吨。

  “行政处罚不是目的,保护环境、修复生态才是根本。”天河分局负责人表示,首例大气环境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磋商成功,首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生态修复科普示范基地在华南国家植物园落地生根,充分体现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理念,有助于提升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