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共休闲场地安全管理规定》正公开征求意见 新快报讯 记者黄闻禹报道 日前,《广州市公共休闲场地安全管理规定(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正在广州人大官网公开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稿》规定,公园、广场、步行街全天禁止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以及电动独轮车、电动滑板车等具有动力装置的滑行工具进入,拒不改正的,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据悉,《广州市公共休闲场地安全管理规定》拟于2023年9月下旬提请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三次审议并交付表决。 关于公共休闲场地,《征求意见稿》详细指出是向公众开放,主要供日常散步、锻炼、游览、观赏、休憩等休闲活动的以下公共场地:包括公园、广场、步行街;各区中心城区江河两岸、湖泊沿岸、水库堤岸等公共休闲区;区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公共休闲场地。公共休闲场地实行名录管理,会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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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广场步行街 全天禁行电动自行车
来源:新快报
2023年08月16日
版次:A06
作者:黄闻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