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2024年11月14日 郑佳群;李怡

  □郑佳群 李怡

  

  “改革为了谁”的问题始终是中国改革的聚焦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胸怀人民梦想,坚守人民立场,紧紧围绕改革“依靠谁”“为了谁”“由谁评价”的根本主题,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各个环节和各个领域,以前所未有的高度提出并确立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价值取向。

  2017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价值取向不能变”,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在改革中的根本价值立场。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阐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时,强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的必然要求”;在阐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原则时,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为继续推进改革政策制定、举措谋划、实践展开提供了根本遵循。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必须牢牢把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一重大原则,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推进改革,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

  

  一、紧紧依靠人民推进改革,回答当代中国“靠谁改革”的问题

  

  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在领导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深刻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的根基在人民、力量在人民、血脉在人民,中国改革之所以成功,根本在于赢得了人民的信任和支持。改革作为“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其推进主体只能是广大人民群众。唯有广大群众的共同参与,才能凝聚起改革的磅礴力量。因此,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只有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群众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推动改革,才能获得人民的拥护和支持。

  第一,人民是改革的实践主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和改革开放事业的实践主体”“改革开放在认识和实践上的每一次突破和发展,改革开放中每一个新生事物的产生和发展,改革开放每一个方面经验的创造和积累,无不来自亿万人民的实践和智慧”。我国改革开放之所以能够成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们党注意总结人民群众创造的新经验,并善于把这些经验理论化、制度化,为改革提供思路和指导。所以,紧紧依靠人民推进改革,是改革开放积累的宝贵经验和取得成功的重要法宝。新时代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触及的是更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是一项伟大而艰巨的事业,只有始终坚持依靠身处改革一线的人民,充分发挥亿万人民的创造伟力,才能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强大力量。

  第二,人民利益是改革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我们的改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依靠人民的改革、为了人民的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了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意义”,“推进任何一项重大改革,都要站在人民立场上把握和处理好涉及改革的重大问题,都要从人民利益出发谋划改革思路、制定改革举措”。坚持从人民利益出发谋划和推进改革,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初心使命和我国社会主义性质所决定的,也是推动改革发展的动力源泉。

  第三,人民的支持和参与是改革之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无论遇到任何困难和挑战,只要有人民支持和参与,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就没有越不过的坎。”相反,如果缺少群众基础、没有人民的支持和拥护,改革就如同无水之舟、无土之木。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们之所以能够应对各种挑战、克服各种困难,并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的奇迹,其成功密码就在于我们党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始终自觉拜师人民、尊重人民、依靠人民。新时代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面临问题的复杂程度、艰巨程度比改革之初显著增大。对此,我们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推进改革。改革任务越繁重,越要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人民群众身处改革一线,对于人民的愿望和诉求是什么、改革面临的困境和任务是什么、改革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等,人民自己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我们要始终坚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集纳民智、凝聚民心、激发民力,使改革获得最广泛、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最深厚的力量源泉。

  

  二、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回答当代中国“为谁改革”的问题

  

  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我们改革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增进民生福祉,让现代化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在部署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时,将“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完善收入分配和就业制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作为重点任务之一。因此,新时代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做到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坚持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推动人类命运与共的价值追求。

  第一,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内蕴着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享发展注重的是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资本在推动财富创造的过程中不断增殖、集聚和垄断,导致社会的贫富差距加大,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突出,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共享改革成果”意味着要打破资本逻辑所造成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方面享用权利上的不平衡状态,推动社会资源合理化配置与利益结构的再调整,达到全体人民对改革成果的公平享用。

  第二,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内蕴着共同富裕的价值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享理念实质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的是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要求”。随着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新阶段,共同富裕有了更深刻的内涵——从涵盖内容来看,由过去追求物质财富的丰裕转变为注重物质与精神的全面富裕;从价值导向来看,由过去的“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转变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从实现原则来看,由过去片面追求GDP的粗放式发展转变为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高质量发展,等等。但从实践来看,这一转变不可能自觉实现。因为按照资本的逻辑,物质财富的增长最终会导致资本的集聚和垄断,“先富”滋生了既得利益集团,形成利益固化的藩篱,粗放式发展也会导致生态环境破坏。因此,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只有通过共享来实现,以共享引领发展,以共享推动改革,在普惠发展中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第三,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内蕴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旨归。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共享的共同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将继续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将同世界各国共享中国发展机遇、共享中国改革成果”“欢迎各国搭乘中国发展的‘顺风车’”“中国方案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共赢共享”。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需要通过共享来实现,至少体现在四个层面。一是全民共享。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世界上所有国家和民众的组合,其一切有益成果都应该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各国人民,坚持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一律享有,让不同国家、不同阶层、不同人群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二是全面共享。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是简单地追求物质生活的丰盈,而是对国际经济、科技、文化、安全、和平、政治等各方面的建设成果全面共享。三是共建共享。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面临的困难与挑战都是全球性质的,各国应该共同掌握世界命运,共同书写国际规则,共同治理全球事务,在共建中实现共享。四是渐进共享。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一个渐次的过程,必须遵循个别到一般、局部到整体的规律,逐步推进全球发展成果的全民化和均等化。

  

  三、把人民获得感作为改革成效的评价标准,回答当代中国“改革由谁评判”的问题

  

  人民既是推进改革实践的主体,也是评价改革成效的主体。改革是否给人民带来了实惠,人民关注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否得到有效提升,只能由人民来评价。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是否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作为改革成效的评价标准”。人民群众获得感涵盖了收获感、安全感、成就感、幸福感等丰富内涵,体现的是“民心”标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成效如何,还得靠人民去检验、由人民来评价,通过人民检验和评价作出判断和分析。

  第一,强调从“重数”到“重人”。过去一些部门和单位忽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过度追求和依赖GDP数据、“幸福指数”排名等,热衷于做数据文章、做表面文章,搞华而不实的“幸福形象工程”。与纸面上的经济数据和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相比,我们党对“人民群众获得感”的强调更注重坚持从最困难的群体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着眼,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将改革发展成果具体落实到每个人头上、每一件人民群众期盼的“关键小事”上。例如,《决定》强调,“以实绩实效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检验改革”“着重解决教育、就业、社保、医疗、住房、环保、社会治安等老百姓最关心、最实际的问题”,就是要让人民群众在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实事中拥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第二,注重从“单一”到“全面”。过去一些地方把片面追求GDP增长与人民获得感画等号,认为经济发展必然会提高人的获得感。但实际上人的获得感与经济发展和物质条件的改善并非单向直线关系,获得感既考虑发展速度与质量,又考虑发展效益和成本;既注重物质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硬性需求”,又重视公正法治、安全环境和人格尊严等“软性需求”;既强调老百姓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等看得见摸得着的“获得”,又强调公平公正的制度、共同出彩的机会和共建共享的政策等无形的“得到”。

  第三,着重从“抽象”到“具体”。“获得感”由“获得”和“感”两部分组成,是指在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后,才具有的一种个体主观感受。与过去追求“舒适、愉快”纯心理感受的抽象性“幸福感”不同,“获得感”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用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托起人民幸福,首先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搞清楚群众实际情况究竟怎样、群众到底在期待什么、群众利益如何保障、群众对我们的改革是否满意。其次要完善社会制度,多多推进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改革。最后,还要把改革措施放到具体实践中去检验,让身处一线和基层的群众来评判和打分。

  

  作者单位:郑佳群,华南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李怡,华南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