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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广东省委、省政府始终把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实行“一省一策”,与帮扶各省区分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协作,开展粤桂家政扶贫协作和“粤菜师傅”技能扶贫行动;与云南怒江、昭通重点实施“双向交流”“双百工程”,开展校企合作,每年举办“怒江班”“昭通班”,培养贫困学生1700多名;与贵州毕节、黔南州实施“广黔劳务协作红棉计划”,每年提供不少于3000个岗位。 同时,广东出台《关于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吸纳本省或对口帮扶地区贫困劳动力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用人单位,按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补助,对吸纳就业效果显著的示范性就业扶贫基地,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各地也出台系列激励政策,保障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如珠海市每年预算奖补资金约900万元,对贫困劳动力、用工企业、劳务中介机构、劳务经纪人等给予奖励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