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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交警权威解读

公安交管10项放管服改革新举措下月推行

来源:羊城晚报     2019年05月07日        版次:A05G    作者:

    

  羊城晚报记者 付怡   通讯员 交宣

  4月10日,公安部推出1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措施,包括5类业务“异地通办”、5项服务“便捷快办”,将于6月1日起推行。5月6日,广州交警针对该10项措施进行权威解读。据悉,目前,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机动车销售企业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简化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这4项改革新措施已经在广州落地。广州交警介绍,6月1日前,广州将兑现全部改革承诺。

  5类业务“异地通办”

  ●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

  解读:凭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可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实现全国“一证通考”。港澳台居民可以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

  温馨提示:“一证通考”适用范围:内地居民和取得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初次申领、增驾小型汽车驾驶证,不包括持军队、武警部队、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的;准驾车型为C类。

  ●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

  解读:群众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需要居住地发生变更的,可以直接转至现居住地继续参加其他科目考试,已通过的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

  温馨提示:适用范围:初次申领、增驾小型汽车驾驶证,不包括持军队、武警部队、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的;已通过科目一、科目二或者科目三实际道路考试;本人向车管所申请办理,仅允许办理一次;准驾车型为C类。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

  解读:群众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在省(区)内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

  适用范围:初次申领、增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不包括持军队、武警部队、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的;内地居民、取得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扩大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

  解读:车辆在试点城市间转籍,群众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管所办理,不需要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在原有15个试点城市基础上,此次将新增105个城市推行,其中就包括广东的珠海、佛山、江门、肇庆、惠州、揭阳。

  广州率先实现:2018年9月1日起,广州与深圳、东莞、中山、南京、苏州、泰州、杭州、宁波、嘉兴、南昌、上饶、南宁、柳州、重庆等15个城市第一批试点实行机动车转籍档案资料电子化转递改革措施。

  ●摩托车异地检验

  解读:实行摩托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实现摩托车“全国通检”。实行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予到检验机构检验。

  提示:明确免检时间主要有3种情形:2017年6月1日之后的车辆,可以适用免检3次的政策;2015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之间的,由于已检验过1次,可以适用免检2次的政策;2014年6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之间的,由于已检验过2次,可以适用免检1次的政策。

  5项服务“便捷快办”

  ●简化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

  解读:简材料——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抵押权人的,不需要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改为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抵押合同可以使用电子印章。

  简环节——推行银行等金融机构代办机动车抵押登记,提供贷款、抵押、办登记一站式服务。

  ●扩大使用原号牌号码范围

  解读:同一车主名下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互换一次号牌号码。原机动车注销、迁出或者转移后,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

  温馨提示:同一车主名下车辆号牌互换适用范围: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同一登记地;同一号牌种类;非营运机动车;对于已办理互换的,一年后方可申请再次互换或者申请保留原车号牌号码。

  ●实行机动车销售企业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

  解读:推进在机动车销售企业设立交通管理服务站,发放临时行驶车号牌,方便群众购车、领取临牌后即可上路行驶。

  ●全面推行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

  解读:会同税务部门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核对,实现办理车辆登记时网上核对纳税电子信息,群众不需要再提交税收纸质凭证。

  ●推广12123交管语音服务热线

  解读:逐步推广全国统一交管服务电话号码“12123”,为群众提供交管业务咨询、信息查询、业务受理等服务,搭建集网页、短信、手机APP、语音“四位一体”的交管信息化服务体系。

  制图/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