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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拟出新规,对在线旅游经营服务进行规范

在线旅游“大数据杀熟”或被处罚

来源:羊城晚报     2019年10月10日        版次:A01G    栏目:要闻    作者:吴珊

    

  羊城晚报记者 吴珊

  10月8日,文化和旅游部官网发布了《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规定》),针对“大数据杀熟”“低价游”“非法删评论”等当前业内存在的热点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

  明确

  “大数据杀熟” 是“价格歧视”

  “大数据杀熟”已不是第一次被法律法规提及。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的实施让该问题有法可依。记者对比二者发现,《暂行规定》对于“大数据杀熟”的定义更明确,但惩戒力度没有变化。

  《暂行规定》将“大数据杀熟”明确为“价格歧视”,提出“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针对不同消费特征的旅游者,对同一产品或服务在相同条件下设置差异化的价格”。

  在惩戒方面,《暂行规定》提到,“由县级以上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依照《电商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罚。”

  记者查询发现,《电商法》第七十七条的惩戒措施主要为: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在评价权利方面,《暂行规定》提出,平台经营者应当保障旅游者的正当评价权,不得非法删除、屏蔽旅游者对平台服务及其平台内经营者的产品和服务的评价,不得误导、引诱、替代或强制旅游者做出评价。

  低价游方面,《暂行规定》提出,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为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的旅游活动提供交易机会。

  虚假预订方面,《暂行规定》提出,在线旅游经营者为旅游者提供在线预订酒店、机票、火车票、船票、车票、场所门票等产品或服务时,应当建立透明、公开、可查询的预订渠道,不得误导旅游者,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虚假预订。

  否认

  在线旅游平台

  均称未“杀熟”

  《电商法》实施近一年来,针对“大数据杀熟”的投诉声此起彼伏,其中尤以机票问题突出:据称不同手机、新老客户搜索相同机票,价格存在很大差异。

  对此,在线旅游平台也有说法。飞猪坚称,“从来没有也永远不会利用大数据损害消费者利益”。携程方面也表示“不存在大数据杀熟”。

  “去哪儿”则举办“揭黑大会”来自证清白。去哪儿网机票报价系统的产品经理张杨在会上表示,机票“大数据杀熟”的背后,实际上是航空公司在根据市场供需实时调价的同时,数据缓存导致搜索报价存在一定的更新延时。

  针对机票价格变动,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机票价格确实时时变动,在航空公司内部还有专门负责调价的工作人员。

  有旅游平台工作人员表示,在同一时间、同一平台搜索相同的机票,价格是一样的。“不同时间搜索到的结果可能会不一样,这是因为机票价格是动态结果,可能有人退票,也可能一下子被买空。怎么变,最终得问航空公司。”该工作人员说。

  制图:李焕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