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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处生活】 从凝固的信任到主动的信任

来源:羊城晚报     2019年10月13日        版次:A07    栏目:人文周刊·七杯茶    作者:胡泳

    

  胡泳 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

  安东尼·吉登斯将信任界定为:个人“对一个人或一个系统之可依赖性所持有的信心,在一系列给定的后果或事件中,这种信心表达了对诚实或他人的爱的信念,或者,对抽象原则(技术知识)之正确性的信念”。

  由此,我们可以把信任分为两种:一是人对人的信任,二是人对系统的信任。人对人的信任或人际信任,是建立在对他人的“道德品质”(良好动机)的信赖的基础之上的,而人对系统的信任则是建立在对系统的(个人未必知晓的)原则的正确性的信赖的基础之上的。

  吉登斯认为,一般而言,随着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简单现代社会向高级现代社会或风险社会的转型,人对人的信任逐步被人对系统的信任所代替,被动的信任也被积极或主动的信任所代替。而与积极或主动的信任这一信任机制相对立的,就是以强迫性为特征的“凝固的信任”,它是传统社会的信任产生机制。

  风险社会理论的提出者乌尔里希·贝克认为,由于现代性的后果和反思性的增强,个人和社会经常被迫预测结果和评估风险。吉登斯赞同这一点。“在一个快速变化的世界中,传统的社会形式趋于瓦解。在过去,对他人的信任建立在当地团体的基础上。然而,生活在一个更全球化的社会里,我们的生活受到从未谋面的生活在远离我们的世界的另一端的人们的影响。信任意味着对‘抽象系统’的信赖,例如,我们不得不监管食物、纯化水质或信赖银行系统的有效性。信任和风险紧紧地相互捆绑在一起。面对环绕在四周的风险,我们需要对这种权威给予信赖,并以有效的方式对它们做出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