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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心草母亲被逼成“侦探” 法治公信不能承受之重

来源:羊城晚报     2019年10月14日        版次:A06    栏目:时评    作者:马涤明

  9月9日,昆明理工大学大二学生李心草的生命,永远停在了18岁。李心草的母亲陈美莲称,当天凌晨3时,接到昆明市盘龙区鼓楼派出所电话,“有4个小孩约着一起跳江,其中一个就是李心草。”陈美莲赶到派出所后,却看到视频中另外三个人衣服是干的,没有下水的迹象,对于警方给出的“相约跳江”及“醉酒自杀”说法,她不能接受。

  10月12日,陈美莲以“李心草妈妈”的网名在微博上发帖称,她找到了女儿在溺水前在酒吧的监控录像,看到女儿和室友,还有两名男子在一起,李心草疑被猥亵以及被暴力对待,怀疑女儿死亡另有原因。李心草之死甚至引来人民日报官媒的关注。

  10月12日,昆明市盘龙公安分局发布《情况通报》称,“今日,发现网民在新浪微博反映关于李心草在盘龙区桃源街落水身亡的帖文后,盘龙公安高度重视,正在对此情况展开核实,将及时对外公布核查结果。”

  警方这一情况通报,让公众深感困惑:李心草“跳江自杀”一案已过去一个多月,盘龙公安分局方称“发现网帖反映后高度重视,正在核实”;不管是之前不知有此案,还是知而未高度重视,都未免不太正常。

  关于陈美莲所称的派出所告知的死亡原因是“有4个小孩约着一起跳江”,昆明市公安局宣传处方面否认了这一说法。但当时派出所方面究竟是怎么说的,仍有待进一步查证。

  事实上,在处理“李心草跳江”一案上,当地警方已多少出现“信任危机”。这个语境下,一是继续由当地警方办理此案是否合适,值得讨论;二是,陈美莲反映的警方不作为以及我们所看到的警方一个多月后才“发现”、才“重视”的情况,显然也是需要调查的问题。

  “李心草跳江”一案能够走到今天这一步——事件相关过程、一些关键细节和证据被呈现在公众层面,基本是其母亲陈美莲的个人努力。而如果说这位母亲已经变身为一个“侦探”,这恐怕与当地警方“不作为”有关。陈美莲自己到事发饭店找出了当时的视频;自己向社会组织求助、历尽艰辛找到了女儿的尸体;自己在周边走访出租车司机、饭店服务员、看门老人……搜集了大量证据,一个多月后曝光在网上,而若不是陈美莲这般“折腾”,这起人命案是否会被当地警方所忽略,也叫人生疑。

  派出所方面称,他们看视频是跳跃着看的——这难道是正常办案的操作?几天后,警方才向李心草母亲确认有“四段暴力和搂抱”内容,但又强调不确定能否立案,还提到他们曾受到打人男子的威胁。不管是否被威胁而不作深入调查,还是因其他什么“原因”未重视此案,警方的表现未免有不妥之处。

  陈美莲在微博中提到,当地派出所与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相互推诿踢皮球:“鼓楼派出所说案件由刑侦大队负责,派出所只是配合调查,但刑侦大队说他们是配合派出所调查,没有相关书面说明把这个案移交给他们。”这个情况若属实,我们就很难相信,这一人命案被“搁置”仅是个别警员的问题。更要追问:那两个猥亵殴打李心草的男子以及女室友,是否具有黑恶背景?

  对于如此一桩人命案,盘龙警方所采取的不正常调查现象,可说是该案最大的痛点所在,更是法治社会、执法公信力难以承受之重。12日,昆明市公安局宣传处方面对媒体表示“稍晚警方会公布更详细的案情通报”。希望这个“稍晚”公布的详细案情通报不会太晚,特别是对于受害人母亲所反映的多个疑点问题以及公众舆论的质疑,希望能够一一回应。

  马涤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