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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试点 开展大额现金管理

来源:羊城晚报     2019年11月06日        版次:A01G    栏目:要闻    作者:戴曼曼

    

  在深圳的银行提取、存入现金超过20万元,以后办理业务时或需进行登记。5日,央行官网挂出《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试点开展大额现金管理的通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通知》明确,三地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是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客户提取、存入起点金额以上的现金,应在办理业务时进行登记。试点为期2年,分地区分阶段实施。

  央行方面表示,目前我国多元化支付方式能满足绝大多数社会公众日常生产生活的需要,绝大多数公众日常现金使用量都低于规定的大额现金管理金额起点,不存在任何不便;如果超出,只要依规履行登记义务,大额存取现金不会受到限制。(戴曼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