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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锤!郑文杰3次嫖娼 因觉丢脸选择不通知家人

深圳警方:该案纯属普通治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来源:羊城晚报     2019年11月22日        版次:A05    栏目:要闻·时事    作者:

     郑文杰第二次进入罗湖某会所嫖娼经过(警方提供视频截图)

    

    

    

  近日,就英方声称因嫖娼被深圳罗湖警方拘留的英国驻香港总领馆雇员郑文杰“遭酷刑”等不公正对待问题,记者采访了深圳罗湖警方。

  警方称,2019年8月9日,英国驻香港总领事馆雇员郑文杰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被深圳罗湖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其对嫖娼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8月24日,其行政拘留期满被释放。行政拘留期间,公安机关依法保障了郑文杰的各项合法权益。

  警方提供的视频清晰完整地呈现了郑文杰嫖娼和忏悔的过程。郑文杰接受警方调查时陈述,他曾在半个月内到深圳罗湖某会所嫖娼3次之多。警方根据其交代的情况对该场所进行调查,查明郑文杰分别于7月23日、7月31日和8月8日到同一场所进行嫖娼。

  针对前期有媒体质疑郑文杰在拘留期间,警方违反人权不通知其家属和律师的指责,警方向媒体提供了一段相关视频。

  视频中,警方称:“公安机关在决定拘留你的时候,已经告知你有权利通知家里人和律师,为什么你当时拒绝通知你家里人,请解释一下原因。”

  郑文杰回答:“因为觉得这件事很丢脸,就不太好意思告诉家里人知道这件事,所以选择不通知家里人。”

  他表示,对这件事深感愧疚、自责,决意改过、不会再犯。

  从罗湖警方提供的信息可以看出,这起嫖娼案件纯属一起普通的治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警方称,在办理郑文杰案件中,警方在对其审讯、羁押期间依法依规,不存在刑讯逼供的情况。另外,根据法律规定,郑文杰于8月24日释放前,驻所医生对其身体进行了全面检查,身体状况良好。

  深圳罗湖警方表示,中国是一个法治国家,任何人违法犯罪都必须依法受到惩处。

  (据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