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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四宗刑案就有一宗涉危险驾驶罪

东莞第三人民法院统计,今年前十个月危险驾驶罪案件数量已为去年同期的3.4倍

来源:羊城晚报     2019年11月22日        版次:A08    栏目:今日·广东    作者:文聪、钟紫薇

  羊城晚报讯 记者文聪、通讯员钟紫薇报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逐渐成为一种共识,但高压之下仍有人“顶风作案”。记者21日从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获悉,近年来危险驾驶罪案件呈急剧增长趋势,今年前十个月,此类案件数已为去年同期的3.4倍。市第三人民法院分析认为,这与交警部门加大路面执法力度有关,但法律意识淡薄和抱有侥幸心理仍是该类案件高发的主因,建议进一步提升安全驾驶意识,加大执法打击力度,规范代驾行业发展。

  现象: 大多为“80后”“90后”

  据市第三人民法院统计,2017年至2019年10月31日,该院近三年分别受理危险驾驶罪案件177宗、348宗、926宗,呈倍数增长趋势。其中,今年增长速度尤为迅猛,前十个月的案件数为去年同期的3.4倍,占该院刑事案件的27.8%。而这意味着,每4宗刑事案件就有1宗涉危险驾驶罪。

  针对危险驾驶罪案件的多发、高发,市第三人民法院通过专题调研发现,此类案件男性被告人占比高达95%,且大多为年轻的80后、90后,非本地户籍居多,案发时间较集中在夜间,但因“隔夜酒”醉驾的情况也偶有发生,需引起注意。例如,被告人陈某早上9点在塘厦镇被交警查获醉驾,他表示自己是前一晚喝多了,以为睡一觉就没事,但没想到酒精浓度还是超标,后被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此外,此类案件被告人绝大多数没有发生交通事故,单纯在路上行驶就被交警查获,这也为许多抱着“不出事就没事”心态的人敲响了警钟。

  原因:

  交警严查仍心存侥幸

  对于危险驾驶罪案件激增的原因,市第三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刘仕雯表示,这与公安交警部门加大对酒驾的查处力度有关,尤其是今年以来,交警持续开展周末酒驾整治、全天候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等专项行动,查处酒驾案件同比上升近50%,醉驾案件同比上升逾120%,查处力度为历年之最。

  刘仕雯认为,交警严查固然是这类案件增长的直接原因,但追本溯源,法律意识淡薄和抱有侥幸心理才是主因。大多数被告人是和亲朋好友一起饮酒后驾车离开的,虽然明知道酒后不能驾驶,但因自认为“还胜酒力”,不影响开车,路程也不远,或想着“抄小路”可以逃避执法,于是冒着风险上路,同行的亲朋好友也抱着这种心态,未积极加以制止。

  建议:

  多管齐下加强源头防控 

  针对醉驾行为屡禁不止的现象,市第三人民法院建议,要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安全驾驶意识。例如,在各大饭店、KTV、酒吧等场所,通过悬挂宣传条幅、设置提示牌等进行提醒;邀请媒体记者随警参与整治行动,曝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报道案件庭审、宣判情况等,达到教育一批、震慑一片的作用,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观念培养成一种社会行为规范。

  其次,加大执法力度,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促使驾驶员放弃侥幸心理,从源头上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酒驾、醉驾案件的发生。在短期内无法扭转传统的劝酒习俗的情况下,政府应采取更多积极措施促进代驾行业规范,保障车主安全,保持代驾行业有序运行,并可通过鼓励有条件的酒店提供酒后代驾有偿服务等形式,引导和扶持代驾行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