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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发展改革委介绍,现行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标准是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的,污水处理收费综合单价为1.11元/吨。其中,居民类污水实施阶梯式收费,三个阶梯具体收费标准为0.95元/吨(26立方米以下)、1.43元/吨(27到34立方米)、2.85元/吨(34立方米以上),非居民类污水收费标准为1.40元/吨,特种类污水处理费为2.0元/吨。2016年至2018年污水处理费征收总额均小于同年经监审核定的污水处理定价成本。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在官网公布了三套听证方案。新方案中,居民生活类污水阶梯收费标准维持1∶1.5∶3比例。以一户家庭每月产生30立方米污水来计算。以现在的收费标准,要缴纳30.42元污水处理费。按照公布的三个新方案计算,则分别要缴纳32元、41.6元、43.52元污水处理费。 听证会将于12月27日举行。此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会参加人24名。包括消费者16名,经营者1名,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1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各2名。 此次听证会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4日17时30分,有意者可通过传真(83125911)、邮寄(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市政府大院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处,邮编510032)、电子邮件(sfgwjgc@gz.gov.cn(注明“听证会报名”))或者现场报名(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311号17楼1707室广州市价格监测中心)。 链接 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听证方案 ●居民生活类污水三个阶梯分别调整为1元/吨、1.5元/吨、3元/吨,较现行标准上调5.26%;非居民类污水收费标准调整为2.36元/吨,较现行标准上调68.57%;特种类污水收费标准调整为3元/吨,较现行标准上调50%。 ●居民生活类污水三个阶梯分别调整为1.3元/吨、1.95元/吨、3.9元/吨,较现行标准上调36.84%;非居民类污水收费标准调整为1.91元/吨,较现行标准上调36.43%;特种类污水收费标准调整为2.8元/吨,较现行标准上调40%。 ●居民生活类污水三个阶梯分别调整为1.36元/吨、2.04元/吨、4.08元/吨,较现行标准上调43.16%;非居民类污水收费标准调整为2.23元/吨,较现行标准上调59.29%;特种类污水收费标准调整为3元/吨,较现行标准上调50%。(唐珩) 制图/黄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