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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污水处理费最低要涨5.26%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将举行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调整方案听证会

来源:羊城晚报     2019年11月26日        版次:A07    作者:唐珩

    

  羊城晚报讯 记者唐珩报道:25日,羊城晚报记者获悉,广州市发展改革委拟召开广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调整方案听证会。广州市中心城区的污水处理费在听证会后将有调整。广州中心城区包括:天河区、越秀区、海珠区、白云区、荔湾区、番禺区大学城、黄埔区(不含原萝岗区)。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介绍,现行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标准是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的,污水处理收费综合单价为1.11元/吨。其中,居民类污水实施阶梯式收费,三个阶梯具体收费标准为0.95元/吨(26立方米以下)、1.43元/吨(27到34立方米)、2.85元/吨(34立方米以上),非居民类污水收费标准为1.40元/吨,特种类污水处理费为2.0元/吨。2016年至2018年污水处理费征收总额均小于同年经监审核定的污水处理定价成本。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在官网公布了三套听证方案。新方案中,居民生活类污水阶梯收费标准维持1∶1.5∶3比例。以一户家庭每月产生30立方米污水来计算。以现在的收费标准,要缴纳30.42元污水处理费。按照公布的三个新方案计算,则分别要缴纳32元、41.6元、43.52元污水处理费。

  听证会将于12月27日举行。此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会参加人24名。包括消费者16名,经营者1名,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1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各2名。

  此次听证会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4日17时30分,有意者可通过传真(83125911)、邮寄(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市政府大院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处,邮编510032)、电子邮件(sfgwjgc@gz.gov.cn(注明“听证会报名”))或者现场报名(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311号17楼1707室广州市价格监测中心)。

  链接

  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听证方案

  ●居民生活类污水三个阶梯分别调整为1元/吨、1.5元/吨、3元/吨,较现行标准上调5.26%;非居民类污水收费标准调整为2.36元/吨,较现行标准上调68.57%;特种类污水收费标准调整为3元/吨,较现行标准上调50%。

  ●居民生活类污水三个阶梯分别调整为1.3元/吨、1.95元/吨、3.9元/吨,较现行标准上调36.84%;非居民类污水收费标准调整为1.91元/吨,较现行标准上调36.43%;特种类污水收费标准调整为2.8元/吨,较现行标准上调40%。

  ●居民生活类污水三个阶梯分别调整为1.36元/吨、2.04元/吨、4.08元/吨,较现行标准上调43.16%;非居民类污水收费标准调整为2.23元/吨,较现行标准上调59.29%;特种类污水收费标准调整为3元/吨,较现行标准上调50%。(唐珩)  

  制图/黄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