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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完成二审,预计明年下半年实施

电子标识植入 强制改为自愿

来源:羊城晚报     2019年11月26日        版次:A09    作者:张闻

     佛山南海金融高新区,一女孩在遛狗

  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闻摄影报道:近日,记者从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处了解到,完成人大二审的《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又有修改,包括取消收取养犬管理费,电子标识植入由强制执行改为自愿申请。据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条例预计会在明年下半年正式实施。

  取消养犬管理费 实行免费登记备案

  据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透露,自今年8月份佛山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养犬条例草案的议案以来,养犬条例草案已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两次审议,目前处于二审后的公开征求意见和调研考察阶段。

  对比送审稿,本次二审稿在7个方面进行修改。第一处修改是规定了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掌握住宅小区内养犬情况。其次,二审稿创设了一般管理区犬只备案制度,规定一般管理区内的养犬人应当将犬只免疫等相关情况向区城管部门备案;二审稿还简化了严格管理区内的养犬条件和登记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二审稿对养犬管理费用和电子标识的植入条款都有修改。在养犬管理费用上,根据省发改委的意见和《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规定,设区的市无权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所以二审稿删除了关于缴纳养犬管理费用的内容,实行养犬免费登记备案。此外,根据其他地市的情况,部分犬只对植入电子识别标识存在过敏的案例,也是出于尊重养犬人意愿的目的,二审稿将犬只电子识别标识由“强制植入”改为“自愿申请”,从而避免产生行政纠纷。

  二审稿还取消养犬登记续期规定,养犬人只需要办理一次登记即可。在对违法养犬行为的处罚上,二审稿对携犬外出未有效制止犬只伤人以及对犬只经营活动中犬吠扰民、乱倒犬只粪便等违法行为加重了罚则。

  电子标识植入不强制

  部分市民有疑虑

  《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事关居民邻里切身利益,条款修改也受到社会关注。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对于本次修改,也有部分市民有不同意见。其中,不少市民就对“取消强制电子标识认证”有不同看法。

  “取消强制电子标识认证,是不是意味着政府对犬只的身份识别不再是强制执行的了?”市民赵小姐的意见代表着部分市民的疑虑。赵小姐表示,自己居住的桂澜路某小区,晚上散步时都能看到一些犬只特别是大狗没有牵绳。“如果犬只发生了袭击其他小区业主的行为,狗主又玩‘失踪’怎么办?被咬的人如何维权?执法部门又如何处罚?”

  不过,对于上述争议,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取消强制对犬只进行电子识别标识,除了部分犬只避免产生纠纷外,也和佛山的实际调研情况相符。“除了电子识别标识,条例也规定了狗主必须给犬只戴上狗牌等物理识别标识。此外,在前期调查中,出于对犬只丢失的担忧,大部分狗主也会主动要求给犬只植入电子识别标识。”此外,数据显示,目前佛山市在养犬户中,有73.6%的家庭饲养一只犬只,16.8%的家庭饲养了2只。如果发生犬只伤人狗主又“失踪”的行为,找到狗主的执法成本并不会很大。

  “本次《条例》对未登记养犬、遗弃犬只都有相应处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也让《条例》的执法形成闭环,基本不会出现市民的上述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