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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意外事件突发重大疾病 可申请广州市临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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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羊城晚报     2019年11月29日        版次:A01G    栏目:要闻    作者:符畅

  

  羊城晚报讯 记者符畅报道:近日,广州市民政局在官网上公开征求《广州市临时救助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意见。

  征求意见稿指出,本办法所称临时救助,是指政府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由于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导致基本生活在一定时期内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临时救助分为紧急型临时救助和支出型临时救助,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可向户籍地 (非本市户籍人员向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或通过网络申请。本人申请存在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代为申请。

  紧急型临时救助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可申请)

  ●申请之日前1个月内因遭受火灾、交通事故、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或突发重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符合该规定情形且暂时无法取得家庭支持的个人可单独提出申请)

  ●申请社会救助期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

  ●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需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

  支出型临时救助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市户籍家庭可申请)

  ●申请日前12个月内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市城市常住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财产限额标准,且经扣除教育、医疗的生活必需支出后,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的。 

  ●特困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疾病期间需住院护理,经政府医疗救助后仍需负担的护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