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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发执照搞跨企业”当列为严整反面典型

来源:羊城晚报     2019年12月20日        版次:A06    栏目:时评    作者:冯海宁

  □ 冯海宁

  有媒体近日报道称,山东临沂市河东区工商局拒不为一企业办理营业执照,相关官司诉至最高法院,工商局败诉。在长达8年的诉讼中,企业资不抵债倒闭。19日,临沂河东区政府回应称,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对相关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同时,针对案件中反映出的行政违法行为,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姑息。(12月19日新京报)

  根据此前报道,临沂这家企业——芝麻墩镇福利酒精厂曾是纳税大户,但在2002年集体企业改制为私营企业过程中,河东区工商局将该酒精厂注销,却不为改制后的企业办理营业执照。理由是,未提交“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该企业因此停产、停工。投入数千万元的机器腐蚀、生锈,上百名职工自然也“饭碗”不保,无疑损失巨大。

  让人不能理解的是,河东区安监局曾经两次给工商局出具证明,希望办理相关手续;临沂市安监局安全生产状况评估结果也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但工商局仍拒发执照。山东省高院、最高法均裁定,工商局不给酒精厂法人代表马春亮办理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行为违法,仍然没有挽救回酒精厂。显然很难有企业在停产、停工,陷入8年诉讼的情况下还能存活。

  在今天各地大力改善营商环境的语境下,临沂这个案例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但确确实实发生了。如果不是舆论最近关注这一事件,恐怕当地政府还不会介入调查。笔者以为,当地政府此次重视舆情、纠正行政违法的态度值得肯定,但如何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以及如何赔偿该企业的损失,仍需关注。

  希望当地政府把这个案例办成严厉整治行政违法的反面典型,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这个案例释放出几个明确信息:一是,行政行为违法会给某些企业带来难以承受的灾难。该酒精厂从纳税大户变成倒闭企业,就是当地工商局的“杰作”。二是,行政行为违法表面上看毁的是一家企业,实际上毁的是当地营商环境。另外,也给当地政府形象带来了负面影响。

  只有深入调查、严肃问责、合理赔偿,才有望重新塑造当地营商环境和政府系统形象。深入调查,即必须挖出当地工商局拒发执照的深层原因——究竟是没有准确理解相关法规和程序,还是存在外界不知道的内情?问题仅仅出在工商局吗?该案例仅诉讼就持续了8年之久,安监部门也早有介入,当地政府不可能不知情,为何之前没有调查?

  也就是说,如果严肃追责问责的话,不能局限于河东区工商局的相关负责人,对该工商局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方面责任人也应该受到严肃追责。或者说,凡深入调查涉及的责任人,应该一个不少地追责问责。而追责问责的程度,要与这一事件造成的恶劣影响相适应,要真正体现出“严肃”性,否则无法向该企业负责人、职工和公众交代。

  经济赔偿方面,企业负责人提出七千余万行政赔偿申请,但市场监管局(原工商局已撤销)称愿赔交通费、打印费等,相差甚远。当地政府介入调查后,有望改变市场监管部门赔偿态度。但最终赔偿多少还取决于法院裁定及政府态度。令人遗憾的是,即使再严厉的问责,再多的补偿,也不能让该企业复活。从这个角度来说须严防行政违法。

  另外,市场监管总局也应密切关注该案调查,甚至有必要挂牌督办,一旦查实,应作为反面典型案例在全国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