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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羊城晚报     2019年12月25日        版次:A07    栏目:时评    作者:王石川

  □王石川

  期待民法典更加坚定国人法治信仰

  12月23日,由民法总则和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合并组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这是合并后的民法典草案首次亮相。民法典草案共7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共1260条。

  完整民法典草案首次亮相,不仅是法律界的大事,更是全体国人的大事。原因很简单,民法就是民事权利法,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而民事权利是公民在社会中生存发展的基本权利,衣食住行,生老病死,方方面面都在民法范畴内。

  一谈到民法,人们很容易想到这句法谚:“在民法的慈母般的眼里,每一个个人就是整个的国家。”此语内涵丰富而深刻,说明民法关乎人类文明,关乎国家治理,更关乎公民的权利尊严。

  众所周知,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立法任务。从编纂总则,到编纂各分编,再到对分编草案进行审议……如今4年多过去了,随着完整民法典草案的亮相,接下来,民法典草案将通过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以及在明年3月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提交审议。每一步都走得坚定而扎实,每一步都标志着我国的法治进步,也都让民众拥有强烈的法治获得感。

  稍加阅读相关内容,即知民法典草案的力度和温度。比如,提交审议的人格权编草案对隐私定义再做完善,增加“维护私人生活安宁”内容,其中对在宾馆房间私装摄像头进行偷拍、侵害公民隐私权的行为作出针对性规定。信息化时代,公民隐私容易遭偷袭,苦不堪言,却无能为力,将隐私的定义修改为“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有利于捍卫私人生活安宁,有利于打击非法侵扰他人隐私的行为。

  近年来,高空抛物、坠物事件不断发生,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侵害民众合法权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强调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惩罚、规范和预防功能,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坠物情形的发生。一旦草案获得审议通过,对保障居民的“头顶安全”势必起到重要作用。

  此外,无论完善居住权制度,还是完善性骚扰有关规定,无论删除“以伪造、变造、冒用证件等方式骗取结婚登记的,婚姻无效”,还是删去违约方申请解除合同等规定……从根本上说都是最大程度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用法律稳定人心。

  放在人类长河中,放在新中国的法治进程中,更会深切感受到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几十年来,一代代中国人都渴望拥有一部属于自己的民法典,而今草案亮相确实振奋人心。

  犹记得民法总则2017年3月15日获得审议通过之际,就有学者感叹,民法总则的制定和通过,为公民民事权利提供更为系统化的立法指南,大幅度提升民事权利在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的地位。这一法治评判同样适用于民法典草案,它带给公众的除了法治信心,还包括绵延持久的法治尊严,公民在民事权利获得全方位保障的过程中将更加坚定法治信仰。

  (作者是北京著名时事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