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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载,新年第一天,广州市就为企业派发了营商环境大礼包——《广州市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印发实施,它标志着广州营商环境3.0改革正式启动。该文件从五个方面共提出26条改革举措、82条具体措施。其中有一条颇受社会关注,就是要求在全市政务服务大厅(站点)100%建立“好差评”机制,建立企业建议、咨询、投诉平台。 对政府的政务服务满不满意,以往企业和群众是没有多少发言权的。许多地方曾力推意见箱或意见簿等,以图让百姓为政府工作提意见,但由于缺乏有效的沟通、互动,以及监督体系等,导致此制度渐渐流于形式和表面化,以致最终大多无疾而终。 而源于商业应用的“好差评”机制为政府工作评价提供了有益借鉴。它赋予被服务对象以裁判员的角色,对服务提供者的工作满不满意,无需多费口舌,只要摁个钮、打个钩便搞掂了。而且,这种评价直截了当,好就是好,差就是差,泾渭分明,没有和稀泥的空间。正因为此,类似机制在现下的网购、订餐、网约车及银行等服务行业甚为流行,也倒逼行业服务水平的提高。 去年12月,国办发布《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要求建成全国一体化的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管理体系。而广州市在新年首日便在优化营商环境3.0改革方案中将此落实,提出全市政务服务窗口100%建立“好差评”机制。行动之迅速无疑值得赞赏。 客观讲,多年来广州市的营商环境颇受好评,在各种机构的评价中均名列前茅。2018年在中国社科院的一份报告中,广州更是获全国34个主要城市营商环境综合评分第一名。这体现出社会对广州营商环境的肯定。但政府服务水平的高低及满意度如何,关键还要听被服务对象的评价。况且,即使当下获好评,那也是相较而言。而今后会否退步,或某些具体业务接洽中会否令企业和民众不满等,也仍需保持良好的监督与评价机制。 全面推行“好差评”制度无疑是给政务服务创建一套实时的考核评价机制,让每一次政务服务都接受当事人的现场打分。这对政务服务显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然,能否真正用好这套制度,前提是这种评价必须真实可信,当事人的评价不受外界因素干扰。同时,还取决于能否形成有约束力和威慑力的考核机制,一则奖优罚劣须落到实处,二则“差评”要件件有反馈、有整改。这样“裁判员”的打分才能真正起作用。 建立对政务服务的“好差评”制度是推动政府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举措。它不仅会提升政务窗口的服务水准,同时亦会倒逼其背后审批流程及“放管服”等系列改革。人们也期望由此进一步推动广州营商环境的更大进步与改善。 (作者是本报首席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