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新闻

杨彪这名“80后”的履历很特别——

从法官转型为教授 立志传播法治种子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01月08日        版次:A10G    作者:张璐瑶

    

    

    

    

    

    

    

  羊角送青云

  文/羊城晚报记者 张璐瑶  图/受访者提供

  在华南第一学府中山大学,杨彪的履历是特别的。他是一名“80后”,曾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多年,而后从教,2016年成为中山大学最年轻的法学教授。

  从高院法官到大学教授,杨彪始终走在中国法治建设的最前沿。他始终有一个梦想:希望自己能够充当一座桥梁,把来自法律学术界的抽象思考和司法实务界的鲜活案例结合起来,用通俗生动的语言展现法律的真谛,向公众传播现代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使全社会能真正理解、尊重和信仰法律。

  壹

  从法官『转型』为学者

  “法学是一门很有意思的学问。”杨彪从小受律政影视作品影响,法庭上唇枪舌剑与独特思辨深深触动了他,遂立志终身从法,匡扶社会公义。

  1999年,他考入中山大学法学院,2005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后进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成为一名法官,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几年的法院工作经历,让他初窥法律实务的门径,也为司法实践与制度理想的差异而困惑。喜欢思考的杨彪决定找到这些问题的答案。于是,2008年,他回到母校中山大学,从法官坐席走向了三尺讲台,成为一名年轻的大学讲师,并迅速成长为华南法学界杰出青年法学家之一。

  他提出的“受益型侵权行为”理论在业界产生重大影响,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变成了具体的法律条文。他以咨询专家的身份参与了广东公检法领域众多大要案的论证,为地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提供制度层面的建议。他还主持起草了《广东省村居自治条例》等众多地方立法草案,参与广东省普法的量化评估指标体系的设计等。

  “以前的学者都是深藏闺中,不为大众所知。”杨彪说,“我是法官出身,非常关注理论研究是否符合社会需要。”

  如何让老百姓也能知法、懂法并广泛参与到法治社会的建设中?近几年,杨彪尝试做一些民商法领域的普法宣讲。

  “制度设计不是曲高和寡的精英游戏,社会民众才是法治的真正载体,他们的法律意识是否先进,直接决定了我们的制度成本。”他希望,能利用互联网新媒体技术打造一个更容易让社会民众接受的普法窗口,将抽象的理论思考用清晰、朴实的语言传递给大众,揭示案例判决背后的法律基本逻辑。

  贰

  法学家要发出理性声音

  当代中国法学家的角色和使命是什么?杨彪认为,法学家有两个重要的使命:一是在宏观制度层面影响立法,做好规则设计;二是关注个案公平影响司法,为冤假错案发声。

  “学者最重要的品质在于独立和理性。因此,越是在公众舆论热议的冤假错案、重大要案中,我们法律学者越应该有社会担当,独立思考,表达一种理性冷静的立场,不对抗,不谄媚。”杨彪说。

  站在舆论的风口浪尖,就有被骂的风险。杨彪笑道:“我经常被骂,因为表达了一个正确但不讨喜的观点。即便如此,我们也要坚持自己的立场。社会需要不同的声音,为公众思考提供更多的可选项是学者的责任。”

  他告诉记者,未来,自己将继续坚持学术研究,用更多前沿交叉学科来拓宽对传统民法、司法制度设计的理解和分析。比如结合粤港澳大湾区的实践做情势化、本土化的研究提升,反哺法学理论研究,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的制度创新;他还希望能参与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后续研究中,广泛参与地方立法尤其是省市规范性文件出台过程,以学者的良知建言献策,最大限度服务地方、参与社会实践。

  一个当过法官的法学家很难得,杨彪告诉记者,他将借助自己的跨界身份做一些普法工作,把专家的法理、法官的权衡、检察官的思维、律师的立场等,用最朴实的语言进行描述和传播,展示法律本身的面貌、精神和运作方式,让公众更愿意接受法治的理念。“知法、懂法,才能守法,信法。”他说。

  【个人简介】

  杨彪,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该校最年轻的法学教授。高级法院法官出身,后转型为学者。兼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广东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山大学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研究中心研究员。研究领域为民商法学、法律经济学、法律与认知行为科学。在《中国法学》《社会学研究》等权威核心刊物发表文章40余篇论文,出版《可得利益的民法治理:一种侵权法的理论诠释》《侵权责任法》等多部学术著作。

  【经典语录】

  法学学术研究应当回应法治实践,必须有效解释司法实践中的问题,至少应当从制度理想和发展战略层面为实践指明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