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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在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广东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动作频频、举措连连——

搭建司法服务保障大湾区建设“四梁八柱” 托起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司法之翼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01月16日        版次:A08    作者:董柳、吁青

     香港籍人民陪审员赖亚力在广州南沙自贸区法院参审一宗商标侵权纠纷案

     澳门法官和律师模拟庭审 徐志毅 摄

  策划:林洁 林晔晗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董柳

  通讯员 吁青(署名除外)

  2019年2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公布,吹响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新号角。

  作为国家审判机关,2019年以来,广东高院在广东举全省之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大潮中,立足审判职能,着力在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司法规则衔接、深化司法合作交流等方面破题发力,首次发布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纠纷典型案例,首次举办粤港澳大湾区司法案例研讨会,制定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逐步搭建起司法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四梁八柱”,托起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司法之翼。

  关键词:多个首次

  2020年1月6日,新年刚迈着轻盈的脚步走来。当天,在广州的模拟法庭上,来自粤港澳三地的法官和律师就发生在大湾区内的同一宗知识产权案件,分别按照三地的诉讼程序模拟庭审,生动地展现了粤港澳三个不同法域民商事诉讼制度的特色和精髓。

  随后,三场庭审的审判长或主审法官分别介绍了审理案件的主要思路,五位来自粤港澳三地的专家学者分别从区际法律冲突的解决、民商事诉讼制度的比较和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等角度进行点评,分享了真知灼见,令在场的观众深受启发。

  这是广东高院首次以粤港澳大湾区为主题、以案件模拟庭审为主线举办的司法案例研讨活动。活动的成功开展,为粤港澳大湾区司法合作交流掀开了新篇章。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国家战略。这片总面积达5.6万平方公里,由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广东珠三角九市组成的大区域,是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

  在广东举全省之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进程中,广东法院按照“中央要求、湾区所向、三地所长”原则,以打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为重点,在“联通”“贯通”“融通”衔接上聚焦发力,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携手港澳有关方面共同写好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这篇世界级的大文章。

  据了解,2019年以来,广东高院在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不断出招发力。除首次举办粤港澳大湾区司法案例研讨会外,广东高院还于2019年12月17日首次统一发布了20例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纠纷典型案例,涵盖生产经营权、商标权、跨境投资、跨境婚姻、跨境务工等领域权益保护内容,通过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保障港澳企业及居民在内地投资、经营、创新创业等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关键词:三年行动方案

  粤港澳三地山水相连、地域相近、人文相通、联系紧密,市场主体众多,经济活跃度高,民商事纠纷相应地“水涨船高”。

  据了解,自1980年受理了第一宗涉港案件后,广东一直是人民法院审理涉港澳案件的重地和风向标,审理了约占全国三分之二的涉港澳案件。近年来,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推进,广东与港澳之间的联系更加密切,相关民商事纠纷也相应增多。

  善弈者谋势。

  如何搭建司法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四梁八柱”,构建全方位立体服务保障体系?广东高院一直在酝酿“大动作”。

  广东高院制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提出把服务和保障大湾区建设作为引领全省法院工作的“纲”,全面深化与港澳区际司法合作,积极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为共建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一流湾区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

  《三年行动方案》紧紧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战略定位、阶段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前瞻谋划了构建法治化发展环境、推动司法规则衔接、深化司法合作交流等三大重点任务,确定了24项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密切相关的具体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位。

  广东高院有关负责人介绍,通过该行动方案,压实全省法院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责任,进一步明确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为全省法院今后三年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工作画出“路线图”,制定“任务书”,推动共建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一流湾区。

  关键词:服务保障

  服务、保障、支持、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重大时代使命,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广东法院工作的着力点。

  ——权利更有保障。通过完善审判工作机制,不断加强人身财产、知识产权、公平交易、创业就业、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深化粤港澳三地区际司法合作,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服务更加规范。通过“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和智慧法院建设,统一规范大湾区内地法院诉讼服务,使大湾区企业和群众享受“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不用跑”的诉讼体验。

  ——程序更加多元。通过“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让更多矛盾化解在诉前、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信息更加公开。通过司法公开四个平台建设,构建更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阳光司法机制,逐步实现审判流程全公开、裁判文书全上网、庭审直播全覆盖。

  ——结果更可预期。通过统一裁判标准和推动三地司法规则衔接,使大湾区企业和群众在参加诉讼时更有预见性,让公平公正更可感受,促进提升司法公信力。

  广东高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所有重点工作任务都将分解到具体部门,明确分阶段进展目标和责任分工,实施项目式管理,加强督察督办力度,为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保障,作出广东法院贡献。

  通过一项项创举、一个个行动,广东高院逐步搭建起司法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四梁八柱”,共同托起了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司法之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