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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乙类管理,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同时纳入国境卫生检疫传染病管理。各地、各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依法采取病人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二是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建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共32个部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下设疫情防控、医疗救治、科研攻关、宣传、外事、后勤保障、前方工作等工作组,分别由相关部委负责同志任组长,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形成防控疫情的有效合力。 三是强化疫情监测报告工作,从1月20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从1月21日起国家卫生健康委每日汇总发布全国各省份确诊病例数据。 四是指导湖北武汉市制定完善病例诊治、应急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处置、采样检测等技术方案。向武汉派驻国家级医疗专家指导医疗救治工作,对重症病例实行“一人一案”,尽最大努力减少重症和死亡。 五是加大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力度,充分发挥相关科研、专业技术机构和专家作用,尽快查明传染来源、传播途径,密切跟踪监测病毒毒力、传播力的变化,做好应对疫情变化的技术准备。 六是进一步强化国际交流合作,继续主动加强与世界卫生组织、有关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疫情信息沟通,与世界卫生组织等及时、定期开展专家层面的防治技术细节交流,共同研讨完善疫情防控措施。 七是部署全国卫生健康系统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春运期间的防控措施,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调派熟悉工作的人员做好春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各级医院和疾控机构要留足在岗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