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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

阶段性减征职工医保费 为企业减负超83亿元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03月12日        版次:A08G    作者:周聪、穗医保

    

  羊城晚报讯 记者周聪、通讯员穗医保报道:2月至6月,广州市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按照降费前费率的50%征收。近日,记者从广州市医保局获悉,通过减半征收,延、缓缴纳,继续降费等多重举措,为企业减负超83亿元,确保参保人及时享受就医待遇。

  据悉,根据相关规定,2020年2月至6月,广州市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按照降费前费率的50%征收,即执行减半征收政策期间,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3.5%,生育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0.85%,单位缴费费率合计为4.35%,此项举措,预计5个月可为企业减负约83.25亿元,切实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稳岗就业。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减半征收政策结束后,企业可继续享受广州市阶段性降低职工医保缴费率政策。具体来说,从2020年7月起,广州市继续执行《关于印发阶段性降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的通知》(穗医保规字〔2019〕3号)的规定,将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的缴费率降低至5.5%。

  同时,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按月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用的,允许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办补缴,补办补缴免收滞纳金,疫情期间不影响参保人享受就医待遇。缓缴政策可继续执行(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延缴(缓缴)期间,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一同延

  缴(缓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