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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来越多明星使用法律武器维权,八卦网友们要小心了!

明星维权 频登热搜榜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04月29日        版次:A11G    栏目:娱乐    作者:龚卫锋

     李晨

     杨紫

     刘诗诗

     吴磊

     郭采洁

     肖战

  羊城晚报记者 龚卫锋

  最近几年,“净化网络”“抵制网暴”之类的声音在社交网络上越来越多,与之对应的是,明星们纷纷加大了维权力度,越来越多明星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社交网络时代,谣言传播速度快到无法想象,发律师声明、提起诉讼,是明星维权的有效法律手段,也是艺人经纪更加专业化的体现。

  A   现象

  不再容忍,提起诉讼维护权益

  4月16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布了李晨名誉权案一审判决结果,引发热议。2017年以来,李晨发起的名誉权诉讼案共5起,其中3起涉及《渣男李晨现形记》等文章,“今夜九零后”等3名原创发布者败诉,法院认定文章存在侮辱、诽谤等内容。两名转载的网友遭遇不同:一名败诉,被认定侵权;另一名被认定侵权行为不成立,李晨败诉。随后,李晨发微博表示:“此案已上诉,目前二审中。”当日,相关话题成为热点。

  担任多名明星“法律顾问”的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最近有点忙!4月20日,该律所为杨紫发出声明,挂出几位网友ID,认为他们在新浪微博、豆瓣等多个平台肆意发布针对杨紫的侮辱、诽谤言论,甚至对杨紫的肖像图片恶意PS。声明指出,上述网友的行为,已涉嫌严重侵犯杨紫的名誉权,律所已完成取证、备诉工作,将启动诉讼程序,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律所也通知相关网络平台履行监管义务,要求立即屏蔽、删撤涉嫌侵犯杨紫名誉权的内容。

  据悉,这已是杨紫2020年的第二次维权,上一个案件目前正在庭审阶段。之后,迪丽热巴工作室也发了声明,表示将会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权。

  4月21日,星权又为郞朗发布了律师声明,澄清“郞朗先生的唯一国籍系中国”,要求网络相关主体立即删除对郞朗的不实言论。

  4月23日,星权再帮刘诗诗开打官司:“针对网络上散播的涉嫌严重侵犯刘诗施(艺名:刘诗诗)女士名誉权之侮辱、诽谤博文,本律师事务所受托将昵称为‘不如不闻-’‘Rafaelllllllllll’的新浪微博用户起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事务所还通过官微表示,还有3例刘诗施女士名誉权维权案件正在法院审理过程中。

  这几例明星维权事件都登上了微博热搜榜,被网友争相讨论。

  及时警告,微博表态追究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面对网络流言,即便尚未启动法律程序,很多明星也已选择在微博表达立场:“停止造谣,不然我要告你了!”近日,有营销号蹭罗志祥事件热度,将十年前郭采洁与罗志祥的八卦传闻搬出来“翻炒”,郭采洁立刻发微博斥责相关博主,并表示:“第一波维权,后续持续搜证,之后不再警告,直发律师函……无中生有,造谣杜撰,邪恶诽谤,十年笑话,开告。”

  4月28日,吴磊的微博账号被不明用户频繁登陆,发布微博,其工作室马上发布声明:“请停止侵犯他人隐私的恶意侵权行为,我们必将对侵犯吴磊先生隐私的行为追责到底!”

  B   原因

  以往,明星遭遇了谣言、诽谤,只要不涉及经济纠纷,往往一忍再忍,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为什么这几年,越来越多明星拿起了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立规范:引导青少年追星行为

  2019年12月19日,《北京互联网法院“粉丝文化”与青少年网络言论失范问题研究报告》发布。报告指出,自2019年1月1日至11月30日,该院共受理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3836件。其中,网络侵害名誉权纠纷1075件,占比28.02%:“经调研发现,以青少年为涉嫌侵权主体(即案件被告)的网络侵害名誉权行为,集中出现于从事演艺工作的公众人物名誉权侵权案件中,同时体现出近年兴起的粉丝文化的突出特点。”这些案件中,原告共涉及34名演艺工作者,包括17名男性和17名女性,职业多为演员、歌手。

  去年,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的案件中,涉诉侵权行为内容包括使用侮辱性语言、捏造事实等,使用“饭圈”特有语言成为显著特征。其中,涉嫌捏造事实的案件有105件,涉嫌使用侮辱性语言的有29件。涉诉侵权行为相对集中于社交平台,包括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平台、豆瓣等。

  报告也列举了粉丝们高发的一系列违法行为:制作明星遗像、炒明星“黑料”;不惜一切代价获取偶像的行踪、窥探其生活,甚至不惜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个人隐私……

  青少年粉丝因法律意识淡薄而导致的认识误区,也被法院列出作为警示:一是认为网上侵权难被追究;二是主张“饭圈”文化已形成共识,应放宽法律评价标准;三是主张“转发无责”;四是主张“法不责众”。

  业内人士认为,针对青少年追星中的“法盲”现象,学校教育有必要向学生普及相关法律常识。

  保利益:杜绝营销号赚取流量

  报告还指出:“在当前‘流量利益’的驱使下,个别明星或其团队不排除有过度包装‘人设’、故意炒作话题等行为,一定程度上缺乏作为社会公众人物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

  粉丝文化催生了粉丝经济,应援、集资等行为产生了经营性收益,并出现了“黄牛”、粉丝团运营者等相关从业者。娱乐营销领域更出现了个别恶意攻击竞争对手旗下明星、作品的违法现象。一些营销号也会通过捕风捉影的八卦新闻,达到赚取流量的目的。

  电视从业者M向羊城晚报记者透露了行业内买水军的恶性竞争现象:“按照以往的经验,不同剧方、演员之间会有买水军的情况,这两年稍微好一点,前几年更严重。你不爱看这部剧,我可以理解,但如果恶意攻击、刷粉、买水军,这就不对了。”当被问及为什么不通过法律手段维权,M表示:“成本较高,取证较难。”

  明星选择站出来维权,一个重要原因是谣言影响其口碑,进而影响其经济收益。当明星身陷负面舆论时,其曝光率、广告收益、工作量都会受到连带影响。在社交网络时代,劣迹艺人只有迅速销声匿迹这一条路。所以,有哪个明星会允许谣言满天飞呢?

  C   解决

  值得欣喜的是,面对谣言满天飞,除了明星采取法律行动,对明星们是“真爱”的粉丝也行动起来。同时,我国互联网类法律建设也正在不断完善。

  法律的约束

  近年来,相关部门一直在重拳打击娱乐圈的数据造假、暗刷流量、恶意炒作、不正当营销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营销号、僵尸号、网络水军等用户的监测和审查力度,运用删除、屏蔽、列入黑名单等管理机制和新技术手段,督促网络用户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

  关于网络暴力、诽谤等行为,我国法律有相关规定。《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此外,《民法总则》《网络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都有相关条文。

  值得注意的是,明星维权打官司,并不意味着逢告必赢。要知道,李晨并不是娱乐圈第一个败诉的明星。早前,在汪峰诉韩炳江(卓伟)名誉权纠纷案中,汪峰认为卓伟在文章中称自己为“赌坛先锋”,构成名誉权侵权。但法院驳回了汪峰的全部诉讼请求:“根据查明的事实,原告曾多次在境外赌场活动并经多家媒体报道,其于2015年4月参加的德州扑克大赛也因涉赌被相关职权部门叫停,故评论者将其与赌博相联系,并非无中生有。”

  粉丝的自觉

  为了杜绝“安全”隐患,给明星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不少粉丝也有组织地行动起来了。与此同时,对于法律法规的合理使用,也让艺人经纪变得更加规范。

  “227”粉丝举报风波给肖战带来了出道以来的最大危机,其路人缘直线下滑。4月20日,肖战全球后援会发布了21条追星倡议。倡议包括:不支持接送机行为,抵制“私生”行为,粉丝对自己的言行负责,不要“以暴制暴”,不干涉他人的言论,勿群体式反黑控评等。

  不少网友认为,如果肖战的粉丝都能够按照倡议中提出的要求约束自己的行为,那么大众必然会对肖战及其粉丝们有所改观。还有人认为此倡议具备示范意义,如果其他明星的粉丝也能遵照倡议执行,那“饭圈”会越来越好。

  而在粉丝倡议发布后,肖战工作室的舆论应对显得更加规范,态度也更加强硬。4月23日,肖战工作室转发了北京勇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声明:“部分网络用户有组织、有预谋地在新浪微博、知乎、豆瓣、B站等平台,散布大量针对委托人(肖战)个人生活、演艺事业、社会活动的虚假及侮辱性言论,包括编造委托人情感经历、歪曲委托人公益捐赠行为、捏造委托人指使粉丝举报他人等不实信息……个别人利用网络寻衅滋事,栽赃陷害,扰乱社会秩序,涉嫌极为严重的刑事犯罪。”

  (本文配图均来自艺人微博)

  多位明星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