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协委员郑子殷 |
羊城晚报讯 记者付怡报道:今年广州两会,长期关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广州市政协委员、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郑子殷带来一件提案,建议加快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健全监督和问责机制,加大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不报、瞒报、漏报”等行为追责问责力度。 郑子殷表示,最高人民检察院等9部门日前出台《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强制报告意见》),明确国家机关、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郑子殷表示,此前,两高两部制定的《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以及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均明确规定了强制报告义务,但实际上,部分单位及个人未能有效落实。 此外,广州目前没有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开展关于强制报告制度的专题培训,导致有些单位和个人不知道强制报告义务,缺乏强制报告意识;即便发现,也难以判断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以及不知“向谁报告”和“怎么报告”的情形。 郑子殷建议,由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牵头出台广州市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郑子殷同时建议健全监督和问责机制,加大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不报、瞒报、漏报”等行为追责问责力度。 同时,要加强强制报告制度的宣传,针对负有强制报告义务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全面开展专业培训,提高责任主体及社会大众的履行强制报告的意识、敏感度以及警惕性,确保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得以及时发现、及时介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