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唐珩报道:23日,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公布了《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办法》),并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新兴产业发展资金支持范围包括现代农业、工业和高技术、节能环保、能源等领域,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根据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指引进行申报。 这些领域进入支持范围 专项资金的重点适用范围主要包括现代农业领域、工业和高技术领域、节能环保领域、能源领域等领域,市委、市政府或上级部门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和决定给予支持的重大项目,以及新兴产业领域重大会议、活动和课题研究、咨询、评估等工作。 其中,现代农业领域包括生物育种技术,智慧农业(包括智能化种植、智能化养殖,智慧农机等)、数字农业系统建设,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现代农业产销一体化信息技术应用,主要农产品仓储冷链设施建设,生态循环农业和现代农业新产品、新设备或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工业和高技术领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与健康、人工智能、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和智能汽车、轨道交通、高端船舶和海洋工程、智能制造等,相关领域创新平台建设,相关单位组织实施前沿领域中试、关键技术和重大装备的产业化,新产品新技术应用示范推广及全产业链建设。 节能环保领域包括公共机构和非工业企业运用先进技术进行节能改造,技术先进的节能环保、环卫、垃圾处理(含高效节能设备、余热余能利用设备、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和大气及土壤污染防治装备等)产业化项目,节能环保领域相关示范试点、重点工程、公共服务及研发平台、基础能力建设等项目。 新兴产业发展资金主要支持对象是在广州市行政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符合补助、补贴条件的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符合引导基金投向的广州市行政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子基金实体,以及市委、市政府决定的其他支持对象。申报新兴产业发展资金的各申报主体,应当符合现代产业发展政策和当年新兴产业发展资金申报指南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不过,项目知识产权存在争议、近两年企业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存在影响该单位正常经营活动的重大诉讼或者仲裁等八项禁令,申报新兴产业发展资金的项目、所属产业领域及申报主体存在八项情形之一的,《办法》不予以支持。 新兴产业支持方式五选一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分类管理的需要,将新兴产业发展资金支持方式分为引导基金投资、直接股权投资、补助、政策性补贴、贷款贴息等5类支持方式。申报主体申报新兴产业发展资金时,原则上每个项目只能选择一种支持方式。 根据《办法》,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将在其官网公开发布新兴产业发展资金申报指南,确定年度新兴产业发展资金重点支持的领域和范围以及申报主体的资格条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各类支持项目。资金申报主体根据申报指南和新兴产业发展资金各实施细则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后,经过初步审查、符合性复审、专家评审、尽职调查、拟定拟支持项目名单、社会公示后确定项目,并进行资金拨付。 受支持主体如有新兴产业发展资金下达两年仍未使用;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完成项目总体目标,延期两年仍未通过验收;项目检查和绩效考核评价不合格;未经批准擅自改变项目总体目标和主要建设内容;应招标项目未依法组织招标投标;验收不合格即交付使用等违规情形之一,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可以责令其限期整改,核减、停止拨付或收回新兴产业发展资金。对于情节严重的将提请或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并列入新兴产业发展资金项目严重失信名单,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项目,承担企业三年内不得申报新兴产业发展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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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正就新兴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06月24日
版次:A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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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