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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月举行的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 都审议涉港国家安全法草案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06月30日        版次:A02    栏目:羊晚政见    作者:董柳

  羊城晚报记者 董柳

  

  6月28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北京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记者注意到,这是6月份第二次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同一个自然月中举行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这是自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以来第一次出现这种情况。

  

  如有特殊需要,可临时召集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

  

  本月的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分别是于6月18日上午至20日上午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8日开始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两次会议相隔不到10天。同一个自然月里举行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在近年来实属罕见。

  根据中国人大网的资料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一般每两个月举行一次,通常都在双月的下旬,会期大致一周左右。如果有特殊的需要,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临时召集常委会会议。

  羊城晚报记者梳理发现,自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举行以来,截至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举行,这期间共举行了53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其中在双月召开的有45次。

  不过,同一个自然月中召开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并非没有先例。

  据中国人大网介绍,在50年代,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是根据需要召开的,有重要事情讨论,就举行会议,不固定时间,少的时候每个月召开一二次会议,多的时候召开10多次会议,也有时整月都不开会。从70年代末起,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的时间逐步走向规范化,一般每两个月举行一次,有特殊需要,可以临时召集会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密集召开,一般是要处理大事

  

  以最近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为例,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共举行了三十三次常委会会议。2016年9月里,就举行了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

  2016年8月29日至9月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同年9月1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举行,并于当天下午举行闭幕会。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专题处理了“辽宁拉票贿选案”:会议表决通过关于辽宁省人大选举产生的部分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当选无效的报告、关于成立辽宁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筹备组的决定。可见,同月举行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一般是由于有重大事项需要处理。

  今年6月举行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也是因为“大事”。

  6月20日闭幕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入《武器贸易条约》的决定,决定加入这个条约;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9年中央决算的决议,批准了2019年中央决算;表决通过了有关任免案。同时,会议还完成了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的第一次审议。

  而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将继续审议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等,初次审议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行政处罚法修订草案、数据安全法草案。

  也就是说,6月举行的这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都有审议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这一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