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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孩子沉迷游戏 国家建立统一的防沉迷系统是理性选择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06月30日        版次:A09    栏目:    作者:熊丙奇

  □熊丙奇

  

  近日,备受社会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对比此前的草案一审稿,草案二审稿针对当前社会热点问题,对监护责任、校园安全、网络保护、学生“减负”等作出进一步规定。

  针对向未成年人提供网游问题,草案二审稿拟强化网络保护相关内容,规定国家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明确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的时间;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用户和信息加强管理,发现违法信息或者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等。同时,对网络服务提供者不依法履行预防沉迷网络、制止网络欺凌等义务的,规定了相应处罚。

  这是加强对网络游戏平台监管的理性选择。建立防未成年人沉迷系统,不能依靠平台自觉,必须由国家层面做出统一的规定,强制要求所有游戏平台必须执行。

  随着我国互联网使用日益低龄化、便捷化,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直至成瘾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甚至成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诱因之一。针对青少年网络成瘾的现象,我国已进行了多年的治理。2005年6月,新闻出版总署组织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专家、教育工作者、家长等共同研究,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出《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开发标准》。2013年,文化部等15个部门联合发布《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成瘾综合防治工程工作方案》,提出2012年至2013年 , 建立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成瘾综合防治工作机制。2019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要求未成年人每天22时-8时禁玩网游,法定节假日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工作日每天不超1.5小时。

  然而,在现实中,未成年人还是可以方便地接触游戏,且不受时间限制。这是因为,一些网络游戏平台设置的防未成年人沉迷系统形同虚设,即便设有防未成年人沉迷系统,在注册时,虽要查明身份,可是,未成年人却可以通过二手交易获得已经通过验证的成年人账号,而且登录玩游戏时,也没有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识别。这样的防沉迷系统无疑就是做做样子。

  由逐利的游戏平台自身设限、审查,这一“防沉迷”逻辑是行不通的。建立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系统,必须强制执行,即由监管部门要求所有游戏平台必须安装,并按规定使用,包括不得把成人游戏账号转让给未成年人,每个游戏玩家玩游戏,都必须实名登录,进行人脸识别等等。如果没有这样的强制执行,建立防未成年人沉迷系统,规定未成年人玩游戏的时间,就是空话。

  当然,加强监管只是防止未成年人沉迷游戏的一方面。要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游,需要发挥家长(监护人)的作用,我国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概括起来,有三方面主要原因:一是游戏易得,未成年人可以方便地玩游戏,几乎不受约束和限制;二是家长没有发挥监护作用,有的家长为了不让孩子打扰自己,甚至用游戏来打发孩子;三是家庭教育缺失,很多家长不重视培养孩子广泛的兴趣,不和孩子一起进行体育锻炼、户外活动,导致孩子的兴趣单一,学习之外的休闲活动只有打游戏。

  因此,在加强对游戏平台的监管,增加未成年人玩游戏的“约束”和“难度”后,应该重视家长的监护作用,以及家长对孩子兴趣的培养。家长要在孩子使用智能手机时,陪伴指导孩子掌控时间,以及教育孩子识别网络不良信息,以此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使用智能手机、上网习惯。

  (作者是教育界知名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