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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钱不办事是道德底线”模糊了司法底线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06月30日        版次:A09    栏目:    作者:斯涵涵

  □斯涵涵

  

  6月10日,据中国庭审公开网,一桩虚假诉讼罪庭审现场视频显示,辽宁盘锦大洼区检察院孙旺检察官称:“在我们司法机关当中,收受贿赂不办事,正说明了相关司法工作人员,保证了他们的道德底线。”(6月28日澎湃新闻)

  如果是这种话出自普通人之口,别人都会斥其不懂法,然而,现在这个荒唐的“底线雷语”,居然堂而皇之地出自出庭公诉的检察官之口、严肃辩论的法庭之上,实在令人大惊失色。

  一惊者,检察官怎可如此缺乏法律常识?《刑法》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两高关于“贪污贿赂解释”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索取、收受具有上下级关系的下属或者具有行政管理关系的被管理人员的财务价值3万元以上,可能影响职权行使的,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因此,只要双方是有上下级关系的下属或具有行政管理关系,即便客观上没有为人谋利或者没有为人谋利的意思,也可以推定具有谋利的目的,从而构成受贿罪。直白点说,司法工作人员收了钱就是受贿,收了钱不办事则涉嫌诈骗,堂堂检察官竟连这点道理都不懂?

  二惊者,该法官的法律水平和底线意识竟然如此不堪一驳。“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 ,道德约束的范围要比法律要广,即道德约束的未必全部是法律约束的,但法律约束的一定是道德约束的,“贪赃枉法”是国人自古以来鄙夷、惩罚的行为,受贿罪是被明文写进现代《刑法》的律条之中,不可违反,司法人员收钱逾越了法律底线的行为,何谈道德?

  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老百姓心目中,检察官、司法部门应该是法律的捍卫者、践行者及宣讲者,而孙旺检察官这一番雷语,严重背离了民众理解的法律共识,模糊了司法底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介入调查,还原此语语境,回应舆论质疑,探究此语是孙旺检察官一时言语不慎还是水平欠佳,抑或是缺乏明晰底线意识的自然反应?

  知法守法,公正执法、守护司法底线是检察官、司法部门的根本职责,“收钱不办事是道德底线”的雷语,犹如对公众进行了一次负面的普法宣传。检察官雷语损害了司法队伍的整体形象,也令公众对于法官的执法能力和法律水平进而对法律的公平公正公开,产生了担忧,这才是最可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