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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救援高速免费卡在信息梗阻上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07月15日        版次:A06    栏目:来论选登    作者:木须虫

  □木须虫

  

  重庆市蓝天救援队参与贵州山体滑坡抢险救援,返程途经万州区五桥收费站时,被要求需缴纳496元过路费。7月13日,重庆市蓝天救援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3名队员参与救援,其他队员返程时均被减免放行。13日晚间,重庆高速在官方微信发布文章称,省内救援和自愿参与抢险救灾的社会力量过收费站时,都是采用的先收后退的方式。(7月14日新京报)

  有关公益救援高速免费受阻的问题时有发生,通常并非高速不对社会救援车辆予以便利和礼遇,而是对免费条件的验明认证存在歧义。《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明确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列入免费的范围,且对此类车辆能否免费作了明确的限制规定,即“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

  如果严格按这条规定,很多民间自发响应灾情参与救援的车辆,很难满足高速免费的条件,特别是所持通行凭证因为批准主体“级别”不够,可能被拒绝免费。

  每每如此,公益救援组织感到很受伤。尽管高速采取了一些补救措施,落实了免费,但并没有显出制度的善意,冷了公益组织的心。但高速也感到很无辜,免费是社会责任,但也有真实性审核的权利,防范借抢险救灾的名义浑水摸鱼,采取先收费审核后再退费的办法,也是不得已的选择。

  免费了却又难皆大欢喜,这个问题出在哪里?恐怕还是出在了证明上,卡在了信息的梗阻上。

  要让公益救援高速通行做到应免尽免,完善相关制度,打通信息的梗阻,恐怕尤其必须。抢险救援,讲究时效,不能坐等审批办证,服务需联动与下沉,如此,才能给民间自发的公益组织以足够的便利与自由。不妨由政府与高速联合建立救援通行免费信息共享机制,对经过批准的救援车辆实行线上查验。同时,政府有权审批的机关,通过法定的渠道提供线上申请服务,审核后发放电子通行证,打破时间与空间的限制,对于具有资质的专业公益救援组织,则专门开辟线上绿色通道,即请即验即办,提高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