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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伴“下药”案,期待司法追责兑现正义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07月17日        版次:A09    栏目:热点快评    作者:然玉

  □然玉

  

  近日,深圳女顾客疑遭男伴“下药”事件经网络传播后,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7月15日,深圳福田警方依法对涉嫌强奸的嫌疑男子赵某刑事拘留。据悉,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此外,此事中见义勇为的店员获得了奖励。

  “下药”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引得群情激愤,警方的最新通报,堪称大快人心。嫌疑男子赵某因“涉嫌强奸”被刑拘,这意味着后续的刑侦取证、检方公诉都将以此为主线,“下药者”大概率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在此之前,赵某曾以“恶作剧”自辩,公众一度担忧事件会不了了之。其后,公安部门的进一步行动表明,犯罪嫌疑人脱罪的可能性并不大。就这起备受关注的标志性案件来说,公检法各方要如何积极履职,将是巨大考验。

  在公众看来,本案前因后果一眼望穿,动机、手段、情节等等都显而易见——男子给女伴“下药”有何目的,那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然而,从司法业务角度来说,这起案件非但不简单甚至很复杂。首先来说,公安机关的调查难度就不小,要如何固定证据以支撑赵某意图强奸的结论,势必会费一番功夫。比如,投放到水杯里的“白色粉末”成分是什么,能否让同桌女子丧失意识、陷入紧迫危险中?这些都是需要技术手段加以鉴定和研判的。

  此外,嫌疑人赵某的供述也至关重要。值得注意的是,赵某如今的说辞是,下药是为了“猎奇”“看看后果”“寻求刺激”,这些说法与法律意义上的“强奸”还是有所区别的。刑拘之后,警方能否通过审讯获得可作为直接证据的口供,这至关重要……大家都知道是怎么回事,警方要做的就是证明“真就是这么回事”。

  无论从哪个角度理解,本案的后续进展,都值得我们持续跟进。可以想见的是,在公诉阶段,控辩双方的交锋,也将异常激烈。围绕“是犯罪准备还是犯罪未遂”“主观恶意和客观危害”“是否对受害者的法益构成紧迫危险”等等焦点,势必会有一番攻防激战。当然,法官届时如何认定事实、采信证据、援引法律,将最终决定本案的终局。无论结果如何,本案都将成为一起影响深远的判例。

  司法追责,提供了一种补偿性正义。但对于女性来说,最重要的,还是保护好自己。不自陷险境,不让悲剧发生,这比任何事后的救济都更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