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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院发布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典型案例

从去年至今年6月 20名民企负责人被宣告无罪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07月24日        版次:A08G    栏目:    作者:董柳、吁青、陈明蔚

  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通讯员吁青、陈明蔚报道:昨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典型案例。案例内容包括:净化企业营商环境、审慎判断罪与非罪、严惩侵害企业财产犯罪、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保护自主创新成果、保障企业权益及时兑现、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其中依法适用非羁押性强制措施、促进高科技企业复工复产、准确界定企业债务主体等案例系首次发布。

  近年来,广东法院切实增强平等保护司法理念,不断加强司法保障。特别是疫情期间,在全面服务疫情防控同时,全力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复工复产,扎实推进省委、省政府“六稳”“六保”措施落到实处。广东高院专门成立了产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加大对非公有制财产的刑法保护力度、依法慎重适用司法强制措施、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等19项产权重点保护任务,先后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两个“十条”,细化提出20项具体措施。 

  据统计,全省法院去年至今年6月,共审结侵犯知识产权、损害商业信誉等侵害企业产权经济犯罪一审案件2160件,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一审案件4432件,职务侵占、非法经营、挪用资金、商业贿赂等企业内部人员贪腐犯罪一审案件1994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向民营企业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高利放贷等违法犯罪,审结“套路贷”犯罪案件80件,依法严惩清远“砂霸”陈志辉等一批非法垄断当地市场的“市霸”“行霸”,切实维护民营企业财产安全。各级法院在审判中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对不宜认定为经济犯罪的20名民营企业负责人宣告无罪。

  另据统计,2019年至今年6月,全省法院共审结涉民营企业民商事案件76.5万件,其中破产案件5223件,依法出清“僵尸企业”1306家,52家民营企业经破产重整恢复生机,盘活资金上百亿元。

  

  典型案例

  建筑包工头终审无罪

  

  潘某某无建筑资质,先后挂靠湛江建筑公司等五家建筑工程公司对外承揽建设施工工程。2010年潘某某以环球公司委托代理人及代表的名义,与永恒公司签订承建东江御城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造价暂定4.5亿元,环球公司须垫资施工到正负0层混凝土结构板后,永恒公司才支付首批工程进度款1500万元。后潘某某与南开学校签订合同承包南开学校高中部大楼主体工程。

  经鉴定,东江御城和南开学校工程造价为1200余万元。潘某某要求永恒公司南开学校结算工程款2000万多元。潘某某承揽东江御城和南开学校工程后,将工程分包给没有资质的人施工,共获取分包人押金、施工价款、建筑材料款等合计890余万元,鉴定机关鉴定的工程造价比该合计款项多340余万元。

  省高院生效判决认为,潘某某具一定建设施工经历和能力,已按合同完成部分工程,并将实际取得的建设项目分包款和建筑材料等均投入工程中,不具备非法占有的特征,不能认定潘某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2019年11月22日,宣告潘某某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