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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网络赌博广告 需持续撕其“外衣”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07月24日        版次:A06    栏目:今日论衡之公民问政    作者:冯海宁

  □冯海宁

  

  今年央视315晚会曝光了一种广告乱象:赌博广告披上“网赚”外衣后,轻而易举登上了某生活娱乐资讯平台。一周过去了,这种变了样的“网赚”广告还能投放吗?某广告代理商业务员告诉记者,“网赚推广能做,但要等两天”。(7月23日中新网)

  所谓“网赚”,就是打着“教你如何赚钱”的幌子推广赌博广告。这显然是违法行为。315晚会曝光这个问题后,相关平台回应称,对平台广告联盟代理商全面核查整改。广州市场监管部门也在第一时间对设计制作投放相关违法广告的企业进行了查处。

  但从广告代理商反应来看,媒体曝光与查处行动影响不大。一种说法是,最近风声很紧,各个平台都不敢做,估计等两三天左右能操作。另一回应是如果真急着要做,还是有少数几个平台可选,但只能用“套户”(使用他人现有的资质和账号)方式做。

  如果曝光与查处只有两三天的效果,或者仍无法震慑隐蔽的操作方式,这令人遗憾。笔者以为,这两种情况至少对监管者是一种提醒:治理这种广告违法行为不能只显效两三天,而是要打“持久战”。

  我国《刑法》《广告法》与《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发布赌博广告。于是,不法广告商就以“网赚”“新闻”的形式把网友引流到客服,再一步步引导至在线赌博网站。可见,赌博广告的特点,一是有“外衣”来掩饰,二是引导程序设计周密。

  因此,治理网络赌博广告,首先要撕掉其“外衣”。虽然“网赚”“新闻”这样的外衣有一定隐蔽性,但只要平台和监管者持续进行针对性打击,也会压缩违法操作空间。同时,要警惕不法分子不断更换“外衣”逃避监管,要持续撕掉赌博广告伪装。

  如果平台方、监管者、网友形成“反赌博广告联盟”;如果网友发现赌博广告后能及时举报,而且举报有相应的奖励;如果监管者像媒体记者一样经常性对“网赚”“新闻”以及其他“外衣”明察暗访,及时公开结果,赌博广告换再多“外衣”恐怕也难以生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网站、APP运营商等对广告内容信息负有审查责任。如果每个运营商都有社会责任和法律意识,哪有赌博广告的生存空间?坦率地说,某些网络运营商为了商业利益已丧失了底线,只有依法严惩,才能倒逼其汲取教训不再涉“赌”。

  依据《广告法》第九条(八)项、第五十七条之规定,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希望有关方面严格依法查处。

  虽然一些赌博网站设在境外,查处有一定难度,但如果对境内的违法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严从重查处,使违法者没有胆量没有机会再违法,对其他人和企业形成杀一儆百的效果,境外赌博网站也就很难祸害境内网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