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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交警发布警示案例聚焦暑期学生交通安全

上半年涉儿童交通事故达94宗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07月30日        版次:A08    栏目:    作者:余宝珠

  羊城晚报讯 记者余宝珠报道:东莞各学校陆续放暑期,学生们开启放假模式,外出活动不断增多,因各种疏忽而造成儿童交通事故发生率也大大提高。记者29日从东莞交警部门获悉,交警部门针对涉儿童交通事故发布警示案例,聚焦学生交通安全,提醒家长提前做好交通安全防范,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安全出行。统计数据显示,东莞市今年上半年,涉儿童交通事故共发生94宗,造成儿童死亡11人,受伤156人。

  

  安全过马路

  紧抓孩子手先确认安全

  

  今年3月16日18时11分,韦某某驾驶鲁S3478 H小型轿车由鸥涌村牌坊往鸥涌村卫生站方向行驶,途经东莞市麻涌镇鸥涌村路段商业街,遇情况停车,继续行驶时,该车撞上了自右往左横过道路的孩子张某,造成张某受伤,于当天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当事司机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时没有确保安全是造成事故的一方面原因;而事故中的孩子在道路上通行未由其监护人带领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另一方面原因。

  对此,东莞交警提醒,过马路时,在有人行横道信号灯时,按照“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则行进;在没有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段上,应该从斑马线上穿过马路;穿越人行横道时,学会左右看车,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快步通过。年龄较小的孩子,家长不要让其单独过马路,应紧紧抓住孩子的手,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莫在路边玩

  远离停车场路侧停车位

  

  今年7月9日13时许,李某驾驶一辆轻型厢式货车行驶到塘厦镇东深路塘厦段时,发现旁边商铺有停车位,李某想将车辆停在商铺门口处,驶入时碰撞到一名在路边玩耍的3岁幼儿。车轮从幼儿身上碾压过去,导致幼儿受伤严重抢救无效死亡。

  相关数据显示,孩子在路边或在停车区域玩耍易发生道路交通伤害事故。孩子的个头矮小,汽车在侧方停车或倒车时,后视镜及倒车雷达经常会“视而不见”,从而酿成悲剧。东莞交警提醒,家长要加强道路安全教育,教育孩子不能在道路上玩耍。此外,家长应提前了解社区及周边道路情况,看看路上是否有足够的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和交警。若周边交通状况复杂,应尽量避免孩子独自上路玩耍。

  

  当心共享单车

  未满12周岁勿骑车上路

  

  暑假中,孩子结伴外出几率增加,随处可见的共享单车也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今年1月5日14时3分许,在东莞市塘夏镇莲湖石水路段,驾驶越野客车的赵某在行驶中撞到由欧某(未满12岁)驾驶的自行车(车载李某)。越野客车碾压倒地后的自行车及自行车驾乘人员。这起事故导致了自行车驾驶人欧某抢救无效当场死亡、李某受伤。

  东莞交警提醒,《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12周岁以上的孩子才能骑自行车上路。另外,一些家长喜欢抱着孩子坐在副驾驶位置,实验证明,汽车时速在50公里时发生碰撞,惯性作用下将产生30倍的重力加速度,对只有10公斤的幼儿,冲击力接近300公斤。如果遇到紧急刹车,手中的儿童也有可能脱手“飞”出去。

  对此,东莞交警提醒:儿童乘车最安全的位置应在后排;12岁以下的儿童必须使用安全座椅,年满12岁可根据身高发育情况,使用座椅增高坐垫提高乘坐高度,并系好成人座椅安全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