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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推进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

广州南沙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司法办案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千万余元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08月07日        版次:A06G    栏目:    作者:董柳

     广州市南沙区检察院专案组检察官作为公诉人出庭指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董柳 通讯员 招阳

  

  今年5月28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剑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刘某侵犯商业秘密一案。该案经审理后,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0万元,同时禁止在缓刑考验期间内从事弹簧垫机械设计、生产、制造职业。该案的成功办理,为民营企业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商业环境,是广州市南沙区检察院用实际行动“保市场主体”的生动诠释。

  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广东自贸区南沙片区人民检察院(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打出“组合拳”,发出“连环招”,在全市检察机关中率先出台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实施意见,建立完善涉民营企业柔性执法、靶向服务办案机制。据统计,2019年10月至今,该院共通过司法办案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1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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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率先出台服务“六稳”“六保”实施意见

  

  “六稳”首要是稳就业,“六保”重点是保民生。在这个过程中,检察机关更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南沙区检察院于今年6月底在全市检察机关中率先出台《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根据《实施意见》,检察机关在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刑事犯罪的同时,全面强化涉企刑事司法活动监督。

  《实施意见》要求,深入开展涉民营企业“挂案”“积案”专项清理,加大对企业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等情形进行监督,防止利用刑事司法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同时,建立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联合审查、等额扣押机制,对公安机关查封扣押冻结涉企财产行为,进行同步审查,严格区分企业合法财产与违法所得、企业家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坚决防止超额扣押给企业造成负担,维护涉案企业合法权益。

  《实施意见》还提出,建立柔性执法、靶向服务机制,准确把握涉企法律政策界限,进一步改进涉企案件办理方式方法,依法审慎办理各类涉企案件,始终做到慎捕慎诉,最大程度减少司法办案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等。

  在知识产权方面,《实施意见》要求,推动“双报备、两同步”机制落地,加大对自贸区、大湾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惩治侵犯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破坏企业创新发展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进一步完善“从业禁止”建议提出机制,慎重处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等创新探索环节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着力优化创新生态。

  此外,《实施意见》明确了加强金融案件分级审查流转平台建设、提升涉市场主体诉讼监督精准度、打击虚假诉讼营造公平公正法治营商环境、发挥公益诉讼保障改善民生作用、提升企业刑事风险防控能力、积极拓宽企业诉求表达渠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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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扫黑除恶提升群众幸福感安全感

  

  通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基本民生,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南沙区检察院落实“六保”任务的一个发力点。今年以来,该院积极打造“扫黑除恶+智慧检务”工作新模式,加快办案进度,确保办案质量,守住了“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底线。

  针对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涉案人员众多,涉案事实交织重叠,办案难度大、周期长,容易导致在检察环节积压的问题,南沙检察院在全国率先开发应用智能量刑辅助系统,对本地法院生效判决进行过滤筛选,由系统给出所选取时期内当地法院同类型案件以及类案的量刑区间分布、集中量刑值、平均量刑值,并提供相关案件具体判例详情,在提供主刑分析的同时,也提供附加刑分析结果,提升了量刑建议的精准性,促使不少被告人在检察环节认罪悔罪。

  其中,由院领导带头办理的以张某某为首的黑势力组织案件中,积极运用智能量刑辅助系统,结合大量的释法说理,敦促15名被告人主动认罪认罚,审慎向法院提出幅度型及确定型量刑建议47份,黑社会性质属性及认定的事实情节均得到一审法院认可,实现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东蓊介绍,为广泛听取民众对专项斗争的意见,该院充分运用新媒体传播特点,创新打造集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官方微博、抖音等于一体的“融媒体宣传举报平台”。该平台对原有信件和电话举报平台提档升级,开发应用“小南微检”微信小程序,内置扫黑除恶宣传、举报、反馈“三合一”功能模块。除宣传功能外,举报功能最大限度简化填报项目,帮助群众准确有效、一键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检察官则可以通过反馈功能,对实名举报线索进行回访,听取社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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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自贸区企业做好司法服务保障工作

  

  民营企业是经济体系中重要的市场主体,依法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和正常经营活动,增强企业信心和财富安全感,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近年来,南沙检察院建立涉民营企业柔性执法、靶向服务办案机制,尤其是在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中,“从业禁止”建议的提出,有助于实现检察环节对民营企业的针对性保护。

  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南沙区检察院共开展涉民营企业羁押必要性审查21次,发出涉民营企业追赃挽损建议34份,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100余万元,在办理刘某侵犯商业秘密案中,首次提出“从业禁止”建议,被法院采纳。

  此外,南沙区检察院搭建涉外民商事检察服务平台,促进法律正确适用和域外规则对接,以国际化检察服务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市场主体走向世界,使粤港澳大湾区居民和境外投资者的获得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

  今年2月至5月,南沙区检察院还在区工商联、区企业联合会的配合下,针对辖区企业复工复产经营状况合作开展样本企业法律服务需求调查,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优质、高效、精准的法律服务,积极落实“六稳”“六保”工作。

  

  数说

  

  涉疫公益诉讼工作

  走在全市前列

  

  疫情发生以来,南沙区检察院立足检察监督职能,提前介入侦查涉疫刑事犯罪15件,决定批准逮捕涉疫犯罪13件14人,已起诉3件3人;受理涉疫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件,立案1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份,发出告知函2份;审查线索数量、办理诉前程序案件数量及制发检察建议数量均居全市前列。

  疫情期间,南沙区检察院协调某企业偿还40名工人欠薪45万元;举行网络直播法制课程4场,录制的校园安全法制课程在全市中小学生复学第一课播出,网上收看人数超过1000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