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新闻

文旅部资源开发司印发《关于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商场申报A级景区成过去时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08月12日        版次:A04G    栏目:    作者:黎存根

  羊城晚报讯 记者黎存根报道:日前,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印发了《关于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商贸场所、城市公共服务场所等不以游览服务为主要功能的场所申报A级旅游景区的,原则上不予受理。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已将上述《通知》转发各地及以上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商场申报A级景区成为过去时。

  此前,社会上一直存有对“一个商场为何会被评为A级旅游景区”的疑问。据羊城晚报记者查阅资料发现,早在2006年的一批国家4A级景区评选结果中,浙江义乌国际商贸城已上榜,成为全国首家4A级购物旅游区。在广东,广州正佳广场在2011年经过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批准获评,成为华南首个购物主题4A级景区。一直有担任广东省旅游景区评定员的暨南大学旅游学院旅游管理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文彤介绍,A级旅游景区划分制度得到社会和市场的认可,因此在A级景区评定工作开展的早期有很多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旅游景区来申报。随着旅游发展的多元化,商业领域出现的“一站式休闲商业综合体”,既有商业功能,又有旅游功能,在沿海地区主要大城市并不少见。

  此次,在《通知》关于旅游景区申报质量等级应当具备的第一个条件中,以自然、历史文化或者其他旅游资源为基础,有明确的空间边界,有必要的旅游服务设施,以提供游览服务为主要功能。明确商贸场所、城市公共服务场所等不以游览服务为主要功能的场所申报A级旅游景区的,原则上不予受理。这意味着以商场为主体申报A级景区已正式成为过去。

  文彤认为,如今顺应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需求,对商贸场所、城市公共服务场所等申报A级旅游景区不予受理,是未来中国旅游景区在供给端如何实现精准化高质量高品质发展的明显举措和调整信号。

  广东省景区行业协会秘书长周志红表示,对商场等类型项目申报A级景区,社会上一直存在比较大的争议。根据近几年对现有的这类型A级景区的暗访和复核的情况来看,也是存在比较多的问题,“旅游元素缺失,旅游氛围不足,旅游服务的基础设施被压缩、被抵账的情况比较严重等。”他也表示,申报条件的改变,对已有的同类型A级景区不会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