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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生态环境厅多措施推动落实“六稳”“六保”

6205家企业被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08月12日        版次:A02    栏目:    作者:陈亮、夏嘉欣、粤环宣

  羊城晚报讯 记者陈亮、实习生夏嘉欣、通讯员粤环宣报道:11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服务“六稳”“六保”和海洋环保执法行动情况。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实施《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积极服务落实“六保”任务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推进多项有力措施服务落实“六稳”“六保”。

  轻微违法及时改正可免处罚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广东目前正深入实施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提升“两个正面清单”效能。在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企业,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污染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重大工程项目,重点领域企业,信用评价绿牌企业等六类企业的基础上,进一步将位于产业链供应链重要节点、容易造成“卡脖子”和存在断链风险的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除信访投诉举报核实等情形以外,在清单实行期间被“双随机”抽查到的,可免于现场执法检查。在疫情持续期间,执法正面清单将一直适用。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何国森指出:“建立正面清单后,生态环境部门实施差异化监管,科学合理调配执法资源,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借助信息化手段强化非现场监管,包括在线监控、无人机巡查、用能监控等。”

  截至7月底,全省各地第一、二批次发布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范围的企业合计6205家,其中3188家为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其间,广东省对正面清单内的企业开展了3172家次的非现场检查,发现环境违法案件10宗。

  何国森表示,“充分考虑疫情对企业生产的影响,我们开展人性化监管,积极完善环境违法容错纠错机制,谨慎使用停产、查封、扣押、限制生产等整治措施。”对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环境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配合生态环境部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有立功行为等情形的,从轻或减轻处罚;对违法行为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并主动实施关停,违法行为持续时间短、污染小等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实行免予处罚;对因疫情影响而未按时完成环境问题整改的,给予延长整改期限。

  今年3月到7月底,全省环境违法处罚案件数量为2668宗,处罚金额2.9亿元,同比分别下降43.25%和22.3%。广州某肉联厂轻微违法免于行政处罚案例入选生态环境部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第二批10个典型案例。

  培育生态环保产业新增长点

  据了解,广东省生态环境部门正积极推动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重点工程建设。为此,优化重大项目环评服务,实施“一项目一对策”和挂账销号管理,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

  同时,深化环评制度改革,实施建设项目豁免环评手续办理和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审批时限原则上分别压缩至15个工作日、7个工作日。在疫情防控期间,分类对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三类项目”)环评采取豁免手续、实施告知承诺制或先开工后补办手续等应急保障措施,并加强指导服务,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此外,广东省积极培育生态环保产业新增长点,大力发展环保产业,推动智慧环保设备、环保监管执法装备研发制造和基础能力建设,支持关键环保技术产品自主创新,拉动绿色新基建,支持东莞等城市继续深化绿色供应链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