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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法来了,买房契税要上涨?

契税税率规定并无改变 现行低税率属优惠政策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08月13日        版次:A05    栏目:    作者:梁栋贤、陈玉霞

  羊城晚报记者 梁栋贤 陈玉霞

  

  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闭幕,契税法经表决通过。该法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7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下称“暂行条例”)同时废止。新法通过后,“房价要涨,契税要涨,买房要趁早”的消息广泛流传,引发民众热议。

  记者对比契税法和1997年的暂行条例发现,3%-5%的契税规定并没有发生变化,只是由于暂行条例规定“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导致很多地区当前的住宅交易契税是1%、1.5%或3%。“契税即将提高,请尽快买房”属误导信息。

  

  1997年契税税率就是3%-5%

  

  从具体条文看,本次契税法的出台,是将契税征收从暂行条例升级到法律层面,但契税税率仍与1997年出台的暂行条例幅度保持一致,即3%-5%。契税法和暂行条例均赋予了地方政府根据不同情况微调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的权力。

  在房地产市场调控中,契税减免是一项常规的调控工具。多年来,房地产交易一直享受契税减免政策。最近的一次房地产契税税率调整是在2016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且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作为一线城市的广州目前实行的房产交易契税为1%-3%,二套房交易契税税率优惠力度相对较小,为3%,高于上述优惠政策1个百分点。

  大源按揭总经理郑大源表示:“原有的契税暂行条例已规定契税为3%-5%,只不过广东省有自己具体的执行细则。简单从新旧法律条文对比来看,看不出明年契税将上调。如果明年广东的细则依然是实施当前的优惠政策,相当于本次出台的契税法对于税率没有任何调整。”

  

  夫妻过户、法定继承将免缴契税

  

  不过,对比契税法和1997年的《暂行条例》可发现,契税法增加了免征契税的范围。契税法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郑大源认为,对于不涉及交易的房产过户实行减免契税,这一规定可以降低居民负担,而且也可以灵活实现调控需求。

  据悉,此前契税法草案授权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可规定其他减免征税情形,但未明确具体范围。此次契税法细化了这一授权条款,进一步明确了关于减免征税情形的范围,规定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免征或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契税征收从暂行条例升级到法律层面,对于后续规范和指导住房等交易有更强的约束性。但从今年的政策基调来看,更多强调的是“契税补贴”。因此,短期内房地产交易的契税税率不会提高。

  他还认为,站在房地产税改革的角度来看,各项房地产相关税种立法的推进,是房地产业税费改革的重要内容,提高持有环节税收、减少交易环节税收,是各界公认的改革大方向。从这个意义上说,作为交易环节的契税,仍将在一定时间内享受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