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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鸥公路周六起禁行核载5吨及以上货车

禁行通告有效期5年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08月13日        版次:A05    栏目:全知道    作者:王丹阳、岳路建

  羊城晚报讯 记者王丹阳、通讯员岳路建报道:为减少大量过境货车对海鸥岛造成的影响,从15日(本周六)零时起,核载5吨及以上货车将禁行海鸥公路。

  海鸥公路(省道S296)位于广州市番禺区莲花山镇,是海鸥岛上贯通全岛的交通主通道,向北可通过海鸥大桥到达番禺莲花山等地,向南可通过海鸥岛收费站连接南沙大桥抵达东莞、深圳等地。

  根据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通告规定:从2020年8月15日零时起,禁止核载5吨以上(含5吨)的货车通行海鸥公路(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除外),有效期5年,违反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为此,南沙大桥管理方已在南沙大桥主线和海鸥岛收费站设立8块告示牌、4块禁令牌,向货车司机发放限货告知单,通过广东高速通APP、主线可变情报板发布限货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