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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抚州命案嫌犯落网:

对前期处置疑问仍要正面回应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08月17日        版次:A05    栏目:首席评论    作者:朱昌俊

  □朱昌俊

  

  8月16日下午4点半,轰动全国的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两起案件疑凶曾春亮落网。数千名武警、警察、民兵经过连续数日地毯式搜山和道路盘查,当天下午在乐安县山砀镇厚坊村西边一座大山将曾春亮抓获。此前,曾春亮入室行凶致2死1伤,此后他疑似逃进村委会睡觉被撞见,又将一名扶贫干部杀害。警方悬赏30万缉凶。

  涉嫌3条人命案的嫌凶终于落网,这毫无疑问是一个让人如释重负的消息,诚如当地村民的感叹——“终于不用担心安全问题了”。但此案引发全国舆论的聚焦,并不仅是因为嫌凶的凶残和警方高达30万元的悬赏,而更在于,它被部分网友质疑为一起本可及早干预从而避免的悲剧。如今,嫌凶已落网,但此案的前期处置流程是否足够合规,仍需要得到严肃审视。

  命案发生后,当地随即启动了由数千武警、警察参与的地毯式搜查,甚至发动了村民力量。这种重视是必要的,也是基于对村民安全负责的应有态度。但是,后续的追捕投入越大,越与凶案发生前可能错过的及时处置机会形成鲜明反差。从公开报道来看,嫌凶在8月8日犯案前,就曾潜入第一起被害人家中造成暴力伤害,并进行人身威胁。但第一次报警之后,警方并没有将案件定性为盗窃或者刑事案件,而是定性为非法入室,“理由一是男子入室之后并没有抢劫盗窃的行为,二是家属受的都是皮外伤”。

  显然,从事后的结果来看,如果当地警方在第一次接到报案后,就能够以刑事案件立案,并及时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后续嫌凶二次作案,并在逃窜过程中再杀害一人的叠加悲剧或就能够避免。当然,这只是假设,如何立案和处置,警方必须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规定和程序。但是,鉴于嫌凶入室伤害并威胁受害者,以及其前科经历和刚出狱不久的表现来看,对其“危险性”予以恰当的评估并采取适当的强制或其他干预措施,至少符合社会的朴素期待。也就是说,第一次接警后,警方为何是选择相对“消极”的处置方式,社会确实不无疑虑。

  此案最初的处置依据到底是什么?对于嫌凶再犯案的可能性,之前警方是如何预判的?即便是按照治安案件处置,警方除了确认嫌疑人身份,是否采取了其他必要的处置措施?这些都应该向社会给出一个明明白白的说法。这不仅是该案公正处置中的重要一环,也关系到社会对于警方保障社会安全的能力的信任度。

  我们不必怀疑警方依法公正办案的诚意,也应该对警方的地毯式搜查所付出的辛劳予以肯定。但是,社会对于警方保障一方平安的职责的期待越高,警方就越应该及时回应社会对于办案程序的关切,并对受害者家属有起码的抚慰。而媒体最新报道显示,第一起受害者家属在嫌疑人落网后接受采访时称,“无人告知此事,在政府门口看到庆功才知嫌犯落网”。“无人告知”或者说“告知不及时”是否正常,目前不好下定论,但是,基于该案此前所引发的舆论争议和疑问,当地警方成功抓获嫌犯后或也应该克制“庆功”的举动。

  每一起案件的处置规范,都关系到民众的安全感。而这起案件发展到今天,其实已经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对嫌凶的抓捕,这一步目前已经完成;但凶案前“事先张扬”的那部分,是否真正被依法依规对待,还需要作出该有的审查和回应。如果说嫌凶抓捕前对此问题的追问可能显得“不合时宜”,那么现在嫌凶归案,是时候严肃讨论这部分了。这也是该案处置正义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严格说,它也关系到更多人未来的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