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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09月02日        版次:C01    栏目:    作者:

  租赁协会提醒,房东、租客应选择经营规范、市场信誉度高的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或经纪机构租赁住房。签订合同前一定要了解其营业执照、相关资质及投诉纠纷情况,多渠道了解其市场口碑和客户反映,判断企业经营状况,拒绝接受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名单的企业提供房屋租赁服务。

  同时,房东在委托企业经营租赁住房或租客租房过程中,应多方了解周边或同地段住房的市场租金价格,克服贪图小便宜的心理,警惕企业“高进低出”“长收短付”带来的风险,避免企业“爆仓跑路”遭受损失。

  房东将住房委托给企业时,对委托价格明显高于市场租金水平的,要提高警惕,切勿被过高租金所吸引,以免未来既收不到租金又收不回房屋;租客租赁住房时,对租金明显低于市场租金水平的,要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