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佛山开出不文明养犬首张罚单 |
羊城晚报讯 记者欧阳志强,通讯员周毅韵、吴东强摄影报道:遛狗不牵绳、不给狗佩戴嘴套、未及时清理狗排泄物……近日,佛山市禅城城管部门接报,兆祥公园有犬只未牵狗绳,存在伤人隐患。根据5月1日正式实施的《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养犬条例》)相关规定,禅城城管开出自《养犬条例》公布以来的首张不文明养犬行为罚单。据了解,这也是佛山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开出的首张罚单。
据悉,禅城城管接到市民姚小姐投诉,她早上到兆祥公园晨运的时候,有人带体型较大的金毛犬出来放风,但是并未牵引犬绳。虽然金毛犬不属于烈性犬只,但是其较大的体型依然使她感到不适,于是致电12319向禅城区城管局求助。
接报后,禅城城管队员向姚小姐了解事由。原来,这只金毛犬每天早上都出来放风,已经持续数月。可能犬主人和犬只都比较熟悉环境,主人就放松了警惕,虽然配备了犬绳在身但是并未使用犬绳牵引犬只,让它自由活动。金毛犬热情活泼的天性使它跟周围晨运的市民自来熟,姚小姐却心中惶惶。
9月10日早晨,在姚小姐的指引下,禅城城管队员顺利找到了正在活动的金毛犬和犬主人。和往日一样,金毛犬自由活动,主人跟随其后并未牵引犬绳。城管队员上前告知,在城市市区范围内携带犬只外出应当遵守用长度两米以下的犬绳牵引并佩戴嘴套的规定。
“把狗只用牵引绳控制在主人的身边,一方面方便规范狗只的行为,另一方面也是保护狗只不受外界因素侵扰,毕竟狗不会说话,行为不能被预料到,所以拴绳利人利狗。”执法队员向当事人宣读解释了相关条文后,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的同时并处罚款200元。
据了解,佛山禅城区祖庙、石湾、张槎街道及南庄镇绿岛湖区域内为烈性犬禁养区及养犬管理重点管理区。城管部门提醒携犬上街的市民,切记“戴嘴套、牵犬绳、清粪便”。根据《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在城市市区范围内未遵守犬只外出规定的,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二千元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