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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轮溅水被罚款,折射行车文明标准提高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09月24日        版次:A09    栏目:来论照登    作者:苑广阔

  □苑广阔

  

  宁波江北区交警部门日前处罚一例因驾车快速通过积水路段、溅湿路人的事件,司机被罚款200元。(9月23日澎湃新闻)

  新闻很简短,事情也不大,但是被媒体报道以后,还是引发了众多网友的关注与热议。随着小汽车在越来越多的家庭普及,中国正在从原来的“自行车大国”往“汽车大国”迈进,这背后是国家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也是老百姓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的证明。然而,不得不承认的是,虽然汽车正走进千家万户,但是围绕使用汽车过程中的“汽车文明”,却相对滞后,难以令人满意。

  广义而言的“汽车文明”,既包括了汽车驾驶者对国家交通法律法规的严格遵守,也包括了对各种约定俗成的交通文明的自觉恪守。比如,开车不闯红灯、不超速、不醉酒驾驶等等,都属于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体现;开车的时候不玩手机、不打电话,过斑马线的时候自觉减速或停车礼让行人,则既属于交通法规的范畴,同时也属于交通文明的范畴。像开车路过居民区不要随意鸣喇叭,开车门的时候要注意观察后来的车辆和行人等等,则属于行车文明的范畴。

  现在的问题是,我们身边某些驾驶员,既不遵守交通法规,也不恪守交通文明,严重者成了我们常说的“马路杀手”,轻者也因为没有养成文明的开车、用车习惯,而给周围的人带来困扰。

  新闻中这名开车者,就是比较典型的例子。天刚下过雨,路面上还有很多积水,这名驾驶员在驾车经过公交站台的时候,不但没有减速,还疾驰而过,车轮掀起约2米高的“水帘”,导致正在候车的一名市民躲避不及,从头到脚被淋了个遍。

  这样的罚款,一点也不冤,而且也说明,不管是从社会层面,还是从交警部门执法的层面,对行车文明的标准要求越来越高。放在以前,遇到这样的事情,被溅了一身水的人,可能就抱怨几句,但是现在被溅了一身水的市民不但立马掏出手机报警,而且警方出警以后,也是认真对待,迅速查获涉事车辆,然后给予处罚。

  这是一种好的倾向,也是对每一个机动车驾驶员的一种警示:开车上路,既要遵守交通法规,也要恪守交通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