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石川 据报道,近日,甘肃省庆城县印发了《关于禁止公职人员饮酒的规定(试行)》的通知,该“禁酒令”第四条明确规定,公职人员不论是正常上班还是节假日值班、执勤或工作日8小时外一律禁止饮酒。也就是说,在此禁令之下,庆城县的公职人员,在工作日即使下了班也不能饮酒。对此,有网友感叹这是最严禁酒令。记者还注意到,此前已有多地出台“最严禁酒令”,公职人员工作日24小时严禁饮酒并不鲜见。 公务禁酒并不稀奇,公职人员上班期间禁酒也不稀奇,而像庆城这种禁酒令确不多见。公职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含节假日值班及执勤等)不得饮酒,可以理解;为何工作日8小时外还一律禁止饮酒?外出参观考察、培训学习期间为何不得饮酒?还禁止公职人员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强行劝酒……禁酒令中的相关规定是不是管得有点宽? 不出所料,庆城的禁酒令招致颇多诟病。比如,有人认为,公职人员8小时之外已经恢复了自然人的身份,他们饮酒权利不应剥夺。还有人担心,此举势必导致酒厂减少收益,不利于拉动消费。种种言辞,不一而足。总体看,反对的大于支持的。 不知道庆城出台禁酒令有何背景,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县委县政府下如此之大的决心推行禁酒令。也许初衷良好,但参照其他地方的类似情况,该禁酒令能否顺利实施,令人不敢乐观。一个最大难题是如何监管?公职人员下班后在家自斟自饮,谁会举报?公职人员聚餐时,怎么判断他有没有劝酒?劝酒本身就是较为含糊的概念,如何界定? 笔者注意到,该禁酒令还规定:“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严于律己、带头示范、以上率下,发挥好表率引领作用。”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当然值得肯定,但是谁来监督领导?特别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下班后想小酌一番,谁能看得到?谁又敢监督? 禁酒令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的进行严肃查处。问题是,该县纪检监察人员忙得过来吗?上班期间还可以履行职权,下班后该怎么明察暗访?总不能直接冲到公职人员的家中吧?权力是有边界的,监督也是有边界的,如果以查酒为名肆意侵入公民的居所,其危害远远大于饮酒吧?原因很简单,公职人员下班后在家喝两盅,既不影响工作,更不妨碍官风,又何必要盯着不放?而监管部门一旦任性插足公民权利事务,恐怕后患无穷。 值得一提的是,该禁酒令还留有一些“制度口子”。比如,外事接待、招商引资、统一战线等工作确需饮酒的,须按“一事一审批、一事一购买”的原则,由承办单位报分管该单位或该项工作的县级领导审批后实施。再比如,确因个人婚丧喜庆等事宜需要饮酒的,科级干部必须事前将活动内容、人员范围、饮酒标准等情况向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报备,其他干部向本乡镇、单位党组织报备。这些考虑都是正常的,体现了禁酒令的弹性,但同样有管得过于僵化之嫌,办个婚丧,还需要批准?这个审批范围论证过吗?是否经得起推敲? 当然,庆城的禁酒令并非没有可取之处。“禁止公职人员组织、参加与工作有关的私人宴请,禁止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虽是常识重申,但富有现实意义。 总而言之,庆城推出禁酒令也许有其逻辑自洽之处,也贴近大众的朴素认知,某种程度上还“迎合”了国家的有关规定。但步子迈得太大,也易陷入另一种“极端”,由于执行起来并不容易,这个禁酒令恐怕很难推行下去。 “兰陵美酒郁金香, 玉碗盛来琥珀光。”我国酒文化悠久而发达,公职人员饮酒只要不违规倒也无妨。同时,不同于普通民众,公职人员因工作涉及公权力,理应受到更严格规束,人们对此并无异议,问题的关键在于,对公职人员的监督也得得法,得遵循规律,得考虑监督可行性和效果。如果推行不下去,或者推行效果难以达到预期,这样的政令又有何意义? (作者是北京知名时事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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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最严禁酒令,拿什么守住监督边界
来源:羊城晚报
2020年10月09日
版次:A04
栏目:首席评论
作者:王石川